自港澳进境行李物品免税额最高提至15000元
2024年06月29日 03:56
来源: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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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地点:先行在罗湖、福田、深圳湾、广深港高铁西九龙站、拱北、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6个口岸实施;自2024年8月1日起,推广至全部进境口岸(横琴“一线”口岸除外)。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陈治家摄影报道)6月27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提高自香港澳门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行李物品免税额度的公告》,7月1日起,对自香港、澳门经珠海、深圳等地6个口岸进境,年满18周岁的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合理自用行李物品,总值在12000元以内(含12000元)的予以免税放行,连同合规的免税商品,免税额最高15000元。

  公告称,根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相关修订条款,现就提高自香港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澳门)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行李物品免税额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自香港、澳门进境,年满18周岁的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合理自用行李物品,总值在12000元以内(含12000元)的予以免税放行。同时,在设有进境免税店的口岸,允许上述旅客在口岸进境免税店购买一定数量的免税商品,连同在境外获取的个人合理自用行李物品总值在15000元以内(含15000元)的予以免税放行。

  二、从澳门经“一线”进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时,居民旅客携带行李物品按现行规定执行;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二线”进入内地时,居民旅客携带行李物品免税额度,按照本公告第一条执行。

  三、除上述涉及行李物品免税额度的调整外,对短期内多次来往香港、澳门地区的旅客携带行李物品的有关规定,以及其他现有规定维持不变。

  四、上述有关措施自2024年7月1日起,先行在罗湖、福田、深圳湾、广深港高铁西九龙站、拱北、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6个口岸实施;自2024年8月1日起,推广至全部进境口岸(横琴“一线”口岸除外)。

  据了解,此前居民旅客从上述口岸(横琴“一线”口岸除外)进境,可以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合理自用行李物品,总值在5000元以内(含5000元)的予以免税放行。同时,在设有进境免税店的口岸,允许上述旅客在口岸进境免税店购买一定数量的免税商品,连同在境外获取的个人合理自用行李物品总值在8000元以内(含8000元)的予以免税放行。

  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在新安排下,估算每年能为香港带来额外约88亿港元至176亿港元购物消费额,经济增加值约27亿港元至54亿港元。

  港澳内地往来旅客数量明显上升

  据了解,今年自港澳往来内地的旅客数量明显上升。作为全国第一大口岸的拱北口岸,截至6月18日上午8时,年内出入境旅客总量突破5000万人次,较2023年提前近1个月突破5000万大关。作为连接粤港澳三地的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经边检部门统计,截至5月21日9时40分,经该口岸出入境旅客突破1000万人次,同比增长超过127.7%,客流破千万人次较2023年提前4个月。

(文章来源:广州日报)

文章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system
原标题:自港澳进境行李物品免税额最高提至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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