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师范大学党委原书记刘树生一审获刑10年零3个月
2024年06月28日 23:12
来源: 中国新闻网
东方财富APP

方便,快捷

手机查看财经快讯

专业,丰富

一手掌握市场脉搏

手机上阅读文章

提示: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您的

朋友圈

  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8日对阜阳师范大学党委原书记刘树生受贿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零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5万元;对其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刘树生利用担任安徽省太和县倪邱镇镇长、太和县副县长,颍上县县长、县委书记,阜阳市副市长、阜阳师范大学党委书记等职务便利,以及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直接或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公司经营、项目招投标、职务提拔等方面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62.20221万元。

  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树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刘树生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主动交代组织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具有坦白、全部退赃、认罪认罚等从轻、从宽处罚情节,同时又具有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等其他较重情节,综合考虑其具有的量刑情节,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刘树生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完)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33
原标题:阜阳师范大学党委原书记刘树生一审获刑10年零3个月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发布此内容旨在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举报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

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扫描二维码关注

东方财富官网微信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