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阳光坊未按期披露年报被警示
6月27日,ST阳光坊及公司董事长、董秘被宁夏证监局警示。
宁夏证监局网站6月27日披露的监管信息显示,截至2023年4月30日,公司未按期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金兆元,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张春梅未忠实勤勉履行职责。
根据相关规定,宁夏证监局决定对ST阳光坊、金兆元、张春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资料显示,宁夏阳光坊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是一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公司主营业务是节能门窗的生产、销售、安装,新风产品的销售。公司主要产品和服务为门窗销售、工程安装与修缮服务、新式门窗新风机。
根据公司4月18日晚公告,公司原计划于2024年4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因公司尚未聘请审计机构导致审计工作尚未开展,预计无法按期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
财务数据显示,2023年上半年,ST阳光坊实现营业收入103.54万元,同比下降49.79%,净亏损51.99万元,亏损同比扩大10.69%。
(文章来源:中国网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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