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提高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
2024年06月27日 03:56
来源: 广州日报
东方财富APP

方便,快捷

手机查看财经快讯

专业,丰富

一手掌握市场脉搏

手机上阅读文章

提示: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您的

朋友圈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黄健源)记者昨日获悉,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原政策中的“缴存余额倍数”调整为16倍。

  据了解,今年3月1日起,佛山市公积金执行的个人贷款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个人账户缴存余额×缴存余额倍数×缴存时间系数×流动性风险系数”。其中,缴存余额倍数是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中的一个乘法项,在个人贷款计算公式中占比很重,直接关系到公积金个人贷款可贷额度的多少。

  此前执行的缴存余额倍数为12倍,《通知》将缴存余额倍数上调为16倍,在其他贷款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提高缴存余额倍数能够直接大幅提高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例如,单缴存职工缴存满3年且缴存余额达2.5万元,最高贷款额度可达60万元;双缴存职工符合贷款条件,主借款人缴存满3年且双人累计缴存余额达4.2万元,最高贷款额度可达100万元。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这一调整将惠及佛山广大缴存职工,特别是缴存时间较长的中低收入职工,在相同的缴存余额情况下,更容易获得较高的贷款额度、进一步减轻购房压力,更好地满足住房需求,积极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在保障民生住房方面的作用,助力佛山持续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文章来源:广州日报)

文章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system
原标题:佛山提高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发布此内容旨在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举报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

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扫描二维码关注

东方财富官网微信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