夸大宣传和不实宣传!港澳资讯分公司及四名责任人被罚
2024年06月26日 17:53
来源: 读创
东方财富APP

方便,快捷

手机查看财经快讯

专业,丰富

一手掌握市场脉搏

手机上阅读文章

提示: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您的

朋友圈

  据证监会网站6月26日消息,海南港澳资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港澳资讯南昌分公司)因存在对自身的服务能力和过往业绩进行夸大宣传和不实宣传等行为,江西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的措施。

  江西证监局称,经查,港澳资讯南昌分公司存在对自身的服务能力和过往业绩进行夸大宣传和不实宣传、聘用未取得证券投资顾问资格人员实际为客户提供投顾服务、未在规定期限内为客户解除服务协议等行为,违反了《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66号)第七条、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二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按照《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江西证监局决定对该分公司采取以下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责令该分公司在本监督管理措施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每2个月开展一次内部合规检查,并在每次检查后10个工作日内,向江西证监局报送合规检查报告。

  此外,李玉萱、胡志明、陈骏作为直接当事人,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江西证监局决定对李玉萱、胡志明、陈骏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陈建强作为分公司副总经理、经营管理的主要负责人员,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江西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陈建强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于2024年7月22日上午10时到江西证监局接受监管谈话。

  公司官网信息显示,港澳资讯成立于1994年,注册资本1.25亿元,是“证券金融行业内提供资讯、数据+IT解决方案一体化服务的金融资讯企业”。

(文章来源:读创)

文章来源:读创 责任编辑:91
原标题:【原创】公司舆情 | 夸大宣传和不实宣传!港澳资讯分公司及四名责任人被罚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发布此内容旨在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举报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

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扫描二维码关注

东方财富官网微信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