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稳定法草案拟二审 明确中央金融工作领导机构职责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黄海华6月21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的发言人记者会上表示,2022年12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对国务院提出的金融稳定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拟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草案二次审议稿拟作如下主要修改:一是完善管理体制,明确中央金融工作领导机构职责。二是完善草案关于金融监管和金融风险防范处置相关规定。三是做好与其他金融法律的衔接。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