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一切经营活动!这家银行获批解散
6月1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披露的批复文件显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内蒙古监管局同意解散包头市东河金谷村镇银行。
批复文件显示,鉴于内蒙古呼和浩特金谷农村商业银行收购包头市东河金谷村镇银行,同意该行因被合并而解散,该行全部业务、财产、债权债务以及其他各项权利义务由内蒙古呼和浩特金谷农村商业银行依法承继。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内蒙古监管局要求,包头市东河金谷村镇银行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解散相关事宜。自批复之日起,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高级管理层立即停止行使职权,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包头监管分局缴回金融许可证,对外做好解散公告,并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此前5月2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内蒙古监管局发布批复,同意内蒙古呼和浩特金谷农村商业银行吸收合并包头市东河金谷村镇银行,并承接包头市东河金谷村镇银行的债权、债务。
内蒙古呼和浩特金谷农村商业银行官网显示,该行是在原呼和浩特城郊联社基础上,于2009年转制成为农村合作银行,2014年转制成为股份制农商银行。截至2023年末,资产规模703.04亿元,负债总额632.76亿元,所有者权益70.27亿元。各项存款488.27亿元,各项贷款373.19亿元。实现各项收入26.39亿元,利润总额1.5亿元,净利润1.42亿元。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