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晚间,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关于对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电机”或“公司”)及相关人员的监管函。监管函称,方正电机2023年业绩预告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董事长兼总经理牛铭奎,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牟健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深交所相关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
▲深交所监管函截图
监管函称,2024年1月27日,方正电机披露的《2023年度业绩预告》显示,预计2023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为盈利2,000万元至3,000万元。2024年4月29日,方正电机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对2023年度业绩预告作出修正,修正后预计2023年度扣非后净利润由盈利转为亏损1000万元至0万元。方正电机于4月30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2023年扣非后净利润为-84.92万元,方正电机业绩预告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方正电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2.1.1条、第5.1.3条的规定。方正电机董事长兼总经理牛铭奎,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牟健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5.1.9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
深交所希望方正电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并提醒方正电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此前,同样因为上述问题,浙江证监局对方正电机、牛铭奎、牟健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司官网显示,方正电机成立于1995年,2007年12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公司系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微电机及控制器、汽车控制系统领域领军企业,业务涉及新能源汽车、缝制机械、汽车座椅电机、汽车电子和白色家电等多个领域。
(文章来源:读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