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后及贷后管理不到位 兴业银行被罚88万元
2024年6月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显示,兴业银行(601166.SH)旗下两家支行同时收到罚单。
具体而言,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北京路支行因“非标债权投资业务投后管理不到位、投资资金回流至融资人账户”被罚款45万元,该支行时任行长龚苗被警告并罚款7万元;乌鲁木齐兴业街支行因“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回流至借款人账户”被罚款30万元,该支行时任行长周亮被警告并罚款6万元。
不久前,兴业银行本溪分行刚因“贷中审查不严格、贷后管理不到位”收到罚单。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