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向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发出监管函
2024年6月3日,深交所向四川观想科技(SZ 301213,收盘价:30.76元)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发出监管函: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特此函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2024年6月3号,你公司的相关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6.2.1条、第6.2.2条的规定。魏强作为你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礼节作为你公司财务总监,易津禾作为你公司董事会秘书,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4.2.2条的规定,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请你们充分重视相关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相关问题的再次发生。
截至发稿,观想科技市值为25亿元。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