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及时履行审议和披露程序,丹化科技及两名责任人遭监管警示
2024年05月22日 10:23
来源: 读创
东方财富APP

方便,快捷

手机查看财经快讯

专业,丰富

一手掌握市场脉搏

手机上阅读文章

提示: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您的

朋友圈


K图 600844_0

  因未及时履行审议和披露程序,5月21日,丹化科技(600844)及时任董事会秘书成国俊、时任财务负责人蒋勇飞被上交所予以监管警示。

  经查明,因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连续多年亏损,难以从金融机构获得足够的融资贷款,自2023年8月起,公司原控股股东、现第二大股东江苏丹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丹化集团)累计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1.51亿元,年化利率在6.5%-7%之间,高于目前3.45%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相关借款合同在各借款期限内的累计应付利息为652.27万元。公司未及时履行审议和披露程序,迟至2024年4月2日才召开董事会对已发生的1.51亿元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追认,并披露《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公告》。

  上交所认为,公司接受关联人财务资助,年化利率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构成关联交易,但公司未及时履行审议和披露程序,影响了投资者的知情权,其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时任董事会秘书成国俊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项的具体负责人,时任财务负责人蒋勇飞作为公司财务事项的具体负责人,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上交所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丹化科技及时任董事会秘书成国俊、时任财务负责人蒋勇飞予以监管警示。

  财务数据显示,丹化科技扣非净利润已连续6年为负,2018年至2023年分别为-1197万元、-4.32亿元、-3.66亿元、-1.05亿元、-3.05亿元和-4.00亿元。

  来源:读创财经

(文章来源:读创)

文章来源:读创 责任编辑:6
原标题:【原创】未及时履行审议和披露程序,丹化科技及两名责任人遭监管警示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发布此内容旨在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举报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

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扫描二维码关注

东方财富官网微信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