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美传媒收年报问询函:营收、归母净利大幅增长的原因?现金流变动方向与营收、归母净利润相背离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4年04月24日 14:39
来源: 读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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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3日晚间,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关于对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美传媒”或“公司”)2023年年报的问询函。问询函要求思美传媒说明2023年营业收入、归母净利润大幅增长的原因,现金流变动方向与营业收入、归母净利润相背离的原因及合理性。

  ▲深交所问询函截图

  深交所在对思美传媒2023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进行

  审查的过程中,关注到如下事项:

  1.年报显示,思美传媒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55.59亿元,同比增加32.80%。其中,营销服务收入54.97亿元,毛利率为3.97%,同比下降1.65%。2023年思美传媒归母净利润为-1.34亿元,同比增长67.18%,其中各季度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81.75万元、825.31万元、-1,435.81万元和-12,998.45万元。2023年思美传媒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3.26亿元,同比下降7.47%,其中各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76亿元、-1.31亿元、-1.26亿元和1.06亿元。请思美传媒:

  (1)说明2023年营业收入、归母净利润大幅增长的原因,现金流变动方向与营业收入、归母净利润相背离的原因及合理性。

  (2)说明营销服务业务的具体业务内容,结合产品/服务售价及成本变动情况、同行业公司情况,说明营销服务毛利率较低且同比下滑的原因与合理性。

  (3)结合自身主营业务开展情况、业务结算模式等,说明报告期内各季度归母净利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且第四季度大额亏损、现金流由负转正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跨期调节利润的情形。

  2.年报显示,报告期思美传媒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合计为38.41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的72.01%,其中向第一大供应商的采购金额为13.00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重达24.37%。请思美传媒:

  (1)列示前五大供应商的名称、采购金额、采购的产品或服务的定价原则及公允性、上年同期金额及同比变化情况、合作历史、业务稳定性及可持续性等,说明前五大供应商与思美传媒、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2)结合思美传媒主要服务应用领域和市场空间情况,说明思美传媒主要供应商较为集中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行业经营特点一致,是否存在对思美传媒供应商稳定性、业务持续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

  3.年报显示,思美传媒2023年研发费用为3,041.38万元,较2022年增加208.14%,主要是本年度研发项目增加导致研发人数投入增加,相应职工薪酬增加所致。2023年思美传媒研发人员数量为199人,较2022年新增157人,主要为本科及以下学历人员。研发人员数量占比由2022年的6.27%增至2023年的34.49%。年报“公司员工情况”部分显示,思美传媒设计及策划人员、销售及客服人员、管理人员、其他人员分别为107人、113人、42人和315人。请思美传媒:

  (1)说明研发人员的认定条件,结合相关人员的专业背景和研发经历、工作内容、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是否临时招募或从其他部门调岗等情况,说明相关人员是否具备从事研发活动的能力,是否真正从事研发活动并作出实际贡献,是否属于研发工作所需的必要人员,研发人员数量和占比是否符合行业特点,研发人员的认定口径与思美传媒员工结构的计算口径是否一致。

  (2)说明是否存在非全时研发人员,如是,请结合当期研发工时占比、对研发活动的实际贡献,说明认定其为研发人员的合理性;说明是否存在受托研发人员,如是,说明履约过程中是否形成思美传媒能够控制的并预期给思美传媒带来收益的研发成果。

  (3)说明报告期内研发支出核算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否严格按照研发支出开支范围和标准据实列支,是否按照研发制度准确记录员工工时、核算研发人员薪酬、归集研发领料用料等,是否存在将与研发无关的支出在研发支出中核算的情形。

  (4)结合行业变动趋势和思美传媒发展规划,说明报告期内思美传媒研发人员、研发投入大幅增加的必要性。

  请年审会计师对问题(1)至(3)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4.年报显示,思美传媒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14.43亿元(其中1年以内账面余13.79亿元),计提坏账准备0.62亿元,账面价值13.82亿元,其中应收账款的38.75%(2022年12月31日为25.22%)源于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客户。思美传媒对广告业务、影视业务和其他业务1年以内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为1%、1-2年为10%、2-3年为30%、3年以上为100%;对阅读业务1年以内计提10%、1-2年为20%、2-3年为50%、3年以上为100%。由此,2023年思美传媒阅读业务计提坏账291.36万元,计提比例为45.67%;广告业务计提坏账1,937.98万元,计提比例为1.42%,影视和其他业务计提坏账比例均为1%。请思美传媒:

  (1)结合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说明对应收入确认的具体事项、收入确认期间和金额、账龄、相关方是否为关联方、相关方计提坏账准备情况、收入确认是否满足确认条件、截至回函日相关应收账款的回款情况。

  (2)结合广告业务、影视业务、其他业务与阅读业务的信用风险差异情况及同行业可比公司计提政策,说明不同业务计提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思美传媒报告期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与合理性。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5.思美传媒于2021年6月29日披露的《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剩余股权的公告》显示,思美传媒以自有资金收购舟山智富天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智富天成”)、施文海合计持有的上海智海扬涛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海扬涛”)40%股权,暂定交易对价为4,800万元,最终股权转让总价款以股权转让合同约定调整计算金额为准。思美传媒对智海扬涛设置业绩考核指标,2021年至2024年每年需完成1500万元审计净利润,累计完成6000万元净利润,若未能完成业绩考核指标,则交易对价相应调减。如智海扬涛最终4年累计完成6000万元的净利润,则股权转让价款不变;如智海扬涛最终4年累计完成4000万元以上、6000万元以下的净利润,则股权转让价款调整为2400万元至3600万元;如智海扬涛最终4年累计完成4000万元以下的净利润,则股权转让价款调整为0万元至1600万元。

  年报显示,思美传媒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为6,179.17万元,其中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包括对智富天成、施文海的股权转让款3,705万元和95万元,与交易对价4,800万元差异1,000万元。年报显示,思美传媒对购买智海扬涛股权所形成的商誉账面价值为7,811.05万元,未计提任何资产减值准备。请思美传媒:

  (1)结合对智富天成、施文海的其他应付款支付进度,说明智海扬涛2021年至2023年的主要财务数据,是否实现当期业绩考核指标,对股权转让价款是否有大幅调减。

  (2)说明对购买智海扬涛股权所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的过程与方法,包括但不限于可回收金额的确定方法、重要假设及其合理理由、关键参数(如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预测期、折现率等)及其确定依据等重要信息,可回收金额与账面价值的确定基础是否保持一致,未对购买智海扬涛股权所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年审会计师对问题(2)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6.年报显示,报告期末,思美传媒预付款项期末余额为3.45亿元,较期初余额2.71亿元增长了0.74亿元,其中1年以内的预付款期末余额为3.30亿元。报告期末,思美传媒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8,198.98万元,本期计提坏账准备2,610.77万元。其他应收款-其他的期末账面余额为2,485.22万元,较期初333.66万元增加超过2,000万元。请思美传媒:

  (1)补充披露预付款前五名的预付对象名称、合同签订时间、预付款项用途、采购内容、预付比例、约定付款时间、产品交付情况等,预付对象是否为思美传媒关联方,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期后预付款对应交易的履行进展情况及安排。

  (2)说明其他应收款-其他期末账面余额大幅增加的原因,欠款方名称、账龄,与思美传媒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或提供财务资助情形。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事项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7.年报显示,思美传媒存货中“发出商品-在拍电视剧”期末账面余额为1,921.95万元,计提跌价准备为1,386.55万元,账面价值为535.40万元;2022年末存货“发出商品-在拍电视剧”账面余额为1,978.76万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发出商品-完成拍摄电视剧”期末无余额,期初余额为550.27万元。2023年思美传媒实现影视收入307.58万元。请思美传媒:

  (1)说明本期在拍电视剧名称、题材、库龄,结合上述存货是否停止拍摄、具体可变现净值的计算过程及确认依据等,说明上期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而本期计提大额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是否存在调节利润的情形。

  (2)说明完成拍摄电视剧名称、题材、库龄,是否已上映、实现的营业收入情况,期末无账面余额、账面价值等数据的原因。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事项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8.思美传媒2024年2月4日《关于免去李子木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职务的公告》显示,思美传媒董事会决议免去李子木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职务,暂由思美传媒董事、总经理高笑河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请思美传媒依照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的有关规定尽快确定董事会秘书人选。如思美传媒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超过三个月,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并在六个月内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

(文章来源:读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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