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日前更新披露的多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均指向内幕交易“冰山冷热”。
其中,证监会对孙兵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并建议他人买卖“冰山冷热”、燕春生内幕交易“冰山冷热”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对孙兵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冰山冷热”,没收违法所得57401.90元,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燕春生没收违法所得952771.75元,并处以1905543.50元罚款。
图片来源:证监会网站
证监会还对张伟东、刘玉环内幕交易“冰山冷热”违法违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突击转入资金、亏损卖出
其他股票等明显异常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2年2月23日,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冰山冷热)、大连冰山集团有限公司与松下电器(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下中国)召开会议,就拟购买资产事项进行沟通,明确交易战略方向,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此后,上述公司围绕本次交易涉及的拟购买标的公司范围、股权比例、交易流程等事项进一步沟通和确认。殷某德因工作原因知悉内幕信息,并于6月8日签署“项目保密承诺书”。
7月29日至8月2日,冰山冷热与松下压缩机(大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下压缩机)、松下冷机系统(大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下冷机)、松下制冷(大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下制冷)相关股东签订了《股权收购意向协议》。
8月3日收盘后,冰山冷热发布《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称拟向三洋电机株式会社购买松下压缩机60%股权、松下制冷60%股权;向松下中国购买松下制冷40%股权、松下冷机30%股权;向松下冷链(大连)有限公司购买松下冷机25%股权。
该项资产重组系《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重大事件,在公开前属于第五十二条规定的内幕信息。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22年2月23日至8月3日。殷某德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不晚于2022年6月8日。
2022年6月11日、6月23日、7月12日,孙兵与殷某德多次通话联络。
2022年6月20日至7月14日,孙兵利用本人的“孙兵”证券账户及配偶的“孙某”证券账户买入“冰山冷热”126900股,买入金额589900元,后部分卖出。卖出获利加账面获利合计57401.90元。上述交易具有突击转入资金、亏损卖出其他股票、全仓买入等明显异常,且不能作出合理说明。
泄露内幕信息并建议买卖
孙兵与内幕信息知情人联络接触后,向燕春生泄露内幕信息并建议买卖。
2022年6月21日,孙兵与燕春生通话泄露内幕信息并建议其买入“冰山冷热”;6月28日,孙兵与燕春生微信通话再次建议其买入“冰山冷热”。
2022年6月21日至8月3日,燕春生利用“燕春生”中信建投普通账户、信用账户以及“燕春生”国信证券账户,合计买入“冰山冷热”804400股,买入金额3730269元,后陆续卖出,实际获利952771.75元。上述交易与孙兵向其泄露内幕信息并建议其买入的时间高度吻合,具有明显异常,且不能作出合理说明。
证监会认为,孙兵、燕春生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所述违法行为。
最终,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证监会决定:
对孙兵内幕交易行为,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冰山冷热”,没收违法所得57401.90元,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孙兵泄露内幕信息并建议他人买卖行为,处以50万元罚款。综合上述两项,对孙兵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冰山冷热”,没收违法所得57401.90元,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对燕春生没收违法所得952771.75元,并处以1905543.50元罚款。
证监会还对张伟东内幕交易“冰山冷热”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决定责令张伟东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冰山冷热”,没收违法所得3759.32元,并处以503759.32元罚款。
此外,证监会对刘玉环内幕交易“冰山冷热”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责令刘玉环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冰山冷热”,并处以50万元罚款。
此外,证监会同批更新披露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样指向内幕交易。依据2019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对胡国灿内幕交易普利特股票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对胡国灿没收违法所得4378178.58元,并处以13134535.74元罚款。
图片来源:证监会网站
在业内人士看来,监管部门持续精准高效打击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将让敢于以身试法的相关人员受教训、长记性,政策层面不断扎紧篱笆也将进一步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加速形成“不敢违”的市场氛围。
近期,证监会多次表示,严厉打击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推动出台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等民事赔偿的司法解释。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