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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洋创新晚间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淄博智洋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国永先生、聂树刚先生和赵砚青先生分别自愿承诺,自本承诺作出之日起6个月内(即自2024年4月11日起至2024年10月10日)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其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间内,如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等产生新增股份,亦遵守该不减持承诺。如上述主体有违反承诺的情形,其因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将全部归公司所有。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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