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5年初,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G-SIBs)的总损失吸收能力考核大限将至。这意味着今年将是各家国有大行补充资本并达标的最后一年。
据贝壳财经记者统计,自今年1月以来,已有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三家被选入G-SIBs的中资银行发布公告,拟于今年发行共计不超过2600亿元的总损失吸收能力非资本债务工具(TLAC债)。
总损失吸收能力(TLAC)是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进入处置程序时,能够通过减记或转股的方式吸收银行损失的各类合格工具的总和。目前,我国有五家国有大行被列入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除了上述三家拟发行TLAC债的银行之外,还有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截至发稿时,这两家银行暂未发布发行TLAC债的相关公告。
多位银行分析人士预计,四大行TLAC缺口将在万亿量级,或集中在2024年发行TLAC债券。
三家大行拟发行2600亿元TLAC债 发行包括国内外市场
据贝壳财经记者统计,目前三家国有银行拟发行共计2600亿元TLAC债,用于充实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
其中,中国银行拟发行不超过15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减记型总损失吸收能力非资本债务工具,工商银行拟发行不超过 600 亿元人民币的总损失吸收能力非资本债务工具,农业银行则拟发行不超过5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减记型总损失吸收能力非资本债券。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均表示发行市场既包括国内市场,也包括海外市场。农业银行在公告中还指出,该行将视总损失吸收能力达标需求及市场情况分批次在境内外市场发行。
事实上,2008年金融危机暴露出金融机构“大而不能倒”的问题后,巴塞尔委员会和各国监管当局制定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政策框架,以降低重要银行的道德风险。
“作为全球系统性重要银行,这些国有大行需要列一份 ‘生前遗嘱’,如果其出现了风险并进入处置阶段,可以有序地通过处置计划来降低其对整个经济的冲击,TLAC就在这时派上用场。”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曾刚表示,银行在传统的资本补充之外,还可以通过非资本债券来吸收资金,以满足监管对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在TLAC方面的相关要求。
2011年,金融稳定委员会(FSB)首次公布了G-SIBs名单,并于每年的11月对该名单进行更新。而在2023年11月最新一次更新中,金融稳定委员会(FSB)将工行、中行列为第二组,农行、建行从2022年的第一组上升至第二组,交通银行首次进入第一组。
中国版TLAC落地 业内预计总缺口仍有上万亿元规模
2011年10月份我国迎来了“中国版”TLAC管理办法。这份由中国人民银行、原银保监会、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管理办法》,给全球系统性重要银行设置了两道标准,即我国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的风险加权比率应于2025年初达到16%、2028年初达到18%,杠杆比率应于2025年初达到6%、2028年初达到6.75%。
有业内人士测算,若以16%的TLAC为目标要求来看,四大行总体缺口规模上万亿元左右。这意味着未来几年,我国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距离达标仍有差距,但压力可控。
光大证券金融行业首席分析师王一峰亦测算,我国四大行持续入选G-SIBs,2025年初TLAC风险加权比率/杠杆比率需不低于16%/6%,2028年初需不低于18%/6.75%。截至2023年三季度末,工行、中行、农行、建行的TLAC风险加权比率分别为14.8%、13.3%、12.6%、13.6%,静态看,在不考虑使用豁免规则情况下,距离16%的达标要求均有一定潜在缺口。此外,交行2023年首次入选G-SIBs,2027年初需达标TLAC第一阶段要求。
“要填补这一资金缺口,仅依靠资本补充对于银行而言压力较大,因此允许银行发行总损失吸收能力非资本债券,对其达到监管相关要求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有银行人士介绍,从国际上看,一些系统重要性银行发行总损失吸收能力非资本债券的规模,在其TLAC资本结构中的占比往往可达10%-20%。
招商证券银行业首席分析师廖志明也表示,存款保险基金若按照“实缴金额/上限”的2.5%计入TLAC,则2024年我国G-SIBs的TLAC缺口分别为1.7万亿/0.4万亿元。
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末,五大行已公告待发行的资本补充工具规模约1.08万亿元,2024年将到期资本债券规模0.61万亿元。廖志明预测,考虑2023年四季度已发行0.29万亿资本债券,假设待发行债券全部在2024年发行,则将净补充资本约0.76万亿元。
此外,王一峰还指出,如果监管允许存保基金实现上限豁免,则四大行第一个达标时点TLAC缺口或在4000亿以内,工行、建行即使不发行TLAC债券也有望达标。但考虑到TLAC风险加权比率是持续达标要求,银行自营是重要配置力量,当前金融债、二级资本债等品种发行利率较低,以及静态测算交行距TLAC达标要求的缺口显著高于四大行等因素,预估2024年五大行或均有一定的TLAC非资本债券发行诉求。
(文章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