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农高科董事长和董秘因信披、财务核算等问题收到警示函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1月24日,朝农高科董事长和董秘因公司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财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收到安徽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
经查,截至目前,朝农高科未披露股权转让、承包经营等事项,同时未及时披露行政处罚、董事会决议、停产、银行账户被冻结、重大诉讼等事项。安徽证监局认为,公司上述行为不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2号)第二十一条等规定。
同时,公司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存在会计凭证未记录记账人和复核人、材料入库缺少入库单、未按照内控制度对存货定期进行盘点等问题。不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2号)第十二条等规定。
此外,公司财务核算不规范,存在收入确认跨期、固定资产核算不规范、租赁事项核算不规范等问题,亦不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2号)第十二条等规定。
综上问题,安徽证监局认为朝农高科时任董事长黄朝斌、时任董事会秘书汤文军未能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对相应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安徽证监局据此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对黄朝斌和汤文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柴刘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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