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资金新动向?信号来了
2024年01月17日 12:45
来源: 中国证券报
东方财富APP

方便,快捷

手机查看财经快讯

专业,丰富

一手掌握市场脉搏

手机上阅读文章

提示: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您的

朋友圈

  近期,包括大成基金、鹏扬基金在内的多家基金公司密集为旗下基金产品增设D类份额,这些增设D类份额的基金以债基货基为主,一般只能在基金公司直销平台或指定的平台销售。

  业内人士认为,增设D类份额或是为机构资金专门设置。基金公司不应简单地把增设一类基金份额当作增加规模的手段,应该把不同份额类型的产品推荐给不同投资风格的客户,切实为客户在降低费率等方面带来实际效果。

  基金密集增设D类份额

  1月16日,大成基金公告称,为进一步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提供更便捷的销售服务,大成基金决定自1月18日起,对大成景旭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D类基金份额类别,并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作出相应修改。

  事实上,近期大成基金旗下多只债券型基金都增设了D类份额。

  例如,大成基金1月5日公告,自1月8日起,对大成中债3-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增设D类基金份额类别。

  2023年12月,大成旗下大成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安汇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彭博农发行债券1-3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优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等多只债基均新增设了D类份额。

  除大成基金旗下多只基金增设D类份额外,鹏扬基金旗下鹏扬淳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合基金旗下嘉合磐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基金旗下易方达安瑞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等多只基金都在近期增设了D类份额。

  梳理公告发现,D类份额与大家熟悉的A类份额、C类份额相比,在产品投资管理上并无明显不同,只是在收费方面有所不同:

  D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与A类、C类相同。

  申购费方面,各家公司有所不同。

  大成基金旗下基金新增设的D类份额申购金额大于或等于500万元时,申购费为100元/笔;

  易方达基金旗下基金新增设的D类份额申购金额大于或等于500万元时,申购费为1000元/笔;

  鹏扬基金旗下基金新增设的D类份额申购金额大于或等于1000万元时,申购费为1000元/笔。

  赎回费方面,近期新增设的D类份额均为持有大于等于7天,不收取赎回费。

  为机构资金专门设置

  华南一家基金公司人士介绍,除了费率不同外,D类份额的申购门槛也与其他份额有所不同,因此,D类份额主要是针对机构投资者而设置,方便机构大额资金的进出。各家在增设D类份额时,均在公告表示,对通过公司直销中心申购的特定投资群体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此外,D类份额一般只能在管理人自己的直销平台或指定的平台销售。例如,易方达安瑞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易方达基金的直销平台以及汇成基金、基煜基金和利得基金等代销平台。

  “在震荡的市场环境下,新基金发行惨淡,不少基金公司通过老基金的持续营销维持公司的管理规模。”一家大型基金公司渠道人士透露,“机构资金量大,对于基金的持续营销非常有吸引力,但机构资金对灵活性的要求也较高,因此基金公司有必要专门为机构资金开设一类份额。”

  通过梳理不难发现,增设D类份额的基金主要为债券型基金或货币型基金。“当前的市场环境下,投资者避险情绪浓厚。债基和货币基金波动性较低,符合投资者当前风险偏好,所以也是近期不少基金公司的布局重点。”业内人士表示。

  匹配适当投资者

  一位基金公司渠道部门负责人坦言,对于两只质地类似的基金,如果一只没有份额的区分,另一只有D类份额或者C类等其他基金份额,那么后者的受众群体就会比前者更广。对基金公司而言,这可能带来更大的管理规模和更多的收入。

  但他表示,基金公司和基金销售机构不能简单地把增设一类基金份额当作增加规模的手段,应该对症下药,匹配适当的投资者,把不同份额类型的产品推荐给不同投资风格的客户,切实给客户带来降低费率等实际意义。

  基金研究人士建议,基金公司、基金销售机构和投资者应综合考虑投资需求、投资策略、持有计划、费率差异等因素,决定该配置A类、C类还是D类份额,以较低成本、更灵活地做好投资管理,达到多方共赢互利的结果。

  他还表示,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基金公司应该树立以投资者利益为核心的营销理念,通过增设D类份额满足不同投资者的需求,加大“逆向销售”力度,引导投资者在低位布局是可取的。但基金公司要加大投资者陪伴频率,避免资金大进大出。资金大进大出不仅会造成一些投资者追涨杀跌,损失收益,基金规模的大起大落也有可能打乱基金经理的投资节奏,影响其正常操作。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责任编辑:3
原标题:机构资金新动向?信号来了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发布此内容旨在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举报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

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扫描二维码关注

东方财富官网微信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