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证券研报业务存3项问题被警示
2023年08月25日 22:13
来源: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东方财富APP

方便,快捷

手机查看财经快讯

专业,丰富

一手掌握市场脉搏

手机上阅读文章

提示: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您的

朋友圈

K图 601878_0]

  8月25日,证监会官网信息显示,因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存在多方问题,浙商证券被浙江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经查,浙商证券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证券分析师服务客户、公开发表言论等方面的内控管理有效性不足。二是研究报告质量控制和合规审查不到位。三是个别研究报告制作不审慎,未能保证信息来源合规。基于此,浙江证监局对浙商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浙江证监局要求,浙商证券应认真查找和整改问题,完善研究报告业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切实提升研究报告质量。

  此外,此次浙商证券也有三名分析师被一同警示,理由是发布的某证券研究报告存在制作不审慎的情形。其中,史某某、陈某为相关研报的署名分析师,傅某某为研报的参与制作人员,对相关研报问题负有责任。浙江证监局对三人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责任编辑:73
原标题:浙商证券研报业务存3项问题被警示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发布此内容旨在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举报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

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扫描二维码关注

东方财富官网微信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