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便,快捷
手机查看财经快讯
专业,丰富
一手掌握市场脉搏
提示: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您的
朋友圈
浙江证监局8月25日下发关于对浙商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公司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证券分析师服务客户、公开发表言论等方面的内控管理有效性不足。二是研究报告质量控制和合规审查不到位。三是个别研究报告制作不审慎,未能保证信息来源合规。上述情形不符合有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打开微信,
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扫描二维码关注
东方财富官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