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虚假财务资料 都邦保险被罚款21万元
6月19日,中国银保监会云南监管局发布了2张罚单,剑指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编制虚假财务资料。
丁国文,时任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总经理,对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编制虚假财务资料”的违法行为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中国银保监会云南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对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处以21万元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对丁国文处以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4万元。
根据天眼查,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前三大股东(发起人)为吉林省金都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市铁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和吉林市铁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同年5月24日,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及福州市鼓楼支公司因财务数据不真实,被中国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分别处以15万元、10万元罚款。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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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友6319D959U9
2023-06-21 12:29:23
来自 广东
应该按造假金额的20%处罚,否则造假会连绵不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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