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养老金“开闸” 养老保险公司如何“闯关”
2023年01月18日 08:14
来源: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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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业养老金是目前市场上最新的养老保险产品,业务具备很多创新性。”抱着这样想法的某银行支行行长马先生,在商业养老金试点启动后,第一时间购买了国民养老保险推出的商业养老金产品。

  2022年12月,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养老保险公司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在北京市等10个省(市)开展养老保险公司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

  距离该项业务试点“开闸”已逾半月,4家参与试点的养老保险公司的商业养老金产品陆续落地。在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加快发展的背景下,养老保险公司能否在商业养老金业务上闯出一片新天地

  创新亮点颇多

  依据《通知》,商业养老金是养老保险公司经营的新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主要依托保险经营规则创新产品和服务,向客户提供养老账户管理、养老规划、资金管理、风险管理等服务。

  具体来看,商业养老金主要特点包括:一是账户与产品相结合。通过为个人建立信息管理账户,提供不同期限、风险、流动性等特征的商业养老金产品;二是建立锁定养老账户与持续养老账户的双账户组合,兼顾锁定养老资金长期投资和个人不同年龄阶段流动性的双重需要;三是产品设计以积累养老金为主要功能,支持个人长期持续积累养老资金,并可提供一定的身故、意外伤害等附加风险保障;四是强化风险管控,建立产品托管机制,加强投资监督和估值对账,通过多种手段控制风险;五是提供定额分期、定期分期、长期(终身)年金化领取等多种领取安排;六是提供包括收支测算、需求分析、资产配置等养老规划服务。

  中国社科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向楠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的创新意义,一方面体现在融合了账户制与产品制,既便于客户了解和管理自己的养老金资金,也有助于全面满足客户在保障内容、投资期限、风险承担等方面的具体需求;另一方面则表现为产品兼具长期性与灵活性,既能给客户提供长期领取甚至终身领取的养老金,同时也为客户保留了较强的资金自主权。”

  在王向楠看来,保险产品的设计空间较大,如果商业养老金能提供日益丰富的投资产品,那么在我国国情下,商业养老金有望达到美国养老金第三支柱当红的罗斯个人退休账户制度(Roth IRAs)的竞争力。如果今后再有财税政策支持,其市场竞争力有望进一步得到增强。

  已是商业养老金客户的马先生也对这一创新业务给予了肯定。“我看了几款商业养老金产品的说明书,产品相应的投资标的范围还是比较宽的,在资产配置层面更有利于规避风险。考虑到近期资本市场的情况,商业养老金的出现,不可不谓是一个很好的补充。”

  产品渐次落地

  中国人保养老、中国人寿养老险公司、太平养老和国民养老保险,是首批参与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的4家养老保险公司。

  1月1日,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启动当日,中国人寿养老险公司第一时间推出了相关产品和服务,其首笔商业养老金业务在北京率先落地。

  具体来看,中国人寿养老险公司共推出5只商业养老金产品,包括国寿安心智享目标日期系列3只产品以及国寿安心悦享产品、国寿安心优享产品,意在通过不同期限、风险、流动性特征的丰富产品组合,满足客户多样化养老需求。

  年满18周岁的客户可自愿与养老保险公司签订商业养老金服务合同。以中国人寿养老险公司推出的产品为例,客户通过“中国人寿养老”微信公众号“个人客户”页面注册并开立商业养老金账户后,可分别在两个子账户中购买相应的商业养老金产品,还可自助进行养老规划、账户查询等,获取专业的投资知识和个性化投资建议。

  1月9日下午,国民养老保险公司商业养老金在其微信公众号自营平台成功落地。当日,国民养老保险率先上线国民国泰民安目标日期2038商业养老金产品A款、国民国泰民安501流动性管理商业养老金A款产品两只商业养老金产品。

  《金融时报》记者从国民养老保险了解到,为了支撑商业养老金业务顺利开展,国民养老保险在系统建设方面率先实现了自营业务销售平台、“国民养老规划”小程序等相关配套系统的快速落地;建立了满足商业养老金全业务流程的运营系统,创新开发了商业养老金中台,实现与自营平台快速高效对接,支持养老账户服务、监管数据报送等功能;此外,国民养老保险还全面升级了客服系统,组建商业养老金专属客服团队,为商业养老金业务客户提供规范、便捷、高效的服务。

  中国人寿养老险公司则透露,下一步,将逐步融合中国人寿在长寿风险管理、养老社区服务、医疗看护服务等方面的优势,推动养老服务模式从单一金融产品向专属养老服务升级,为客户提供全生命周期的一站式综合养老解决方案。

  谋求协同发展

  在商业养老金试点启动之前,个人养老金制度已于2022年11月25日在36个先行区域启动实施。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商业养老金定位于面向广大人民群众的普惠性、创新性个人商业养老金融业务,是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组成部分,对个人养老金制度发展具有支持和补充的作用。

  那么,正在逐步落地的商业养老金应如何与个人养老金实现协同发展,更好地满足居民养老保障需求?

  “商业养老金是对个人养老金制度很好的补充,对于想在养老金上做长期积累,在个人养老金每年12000元额度之外多做资金投入的人群,商业养老金是一个非常合适的选择。”某基金公司相关人员告诉《金融时报》记者。

  在王向楠看来,个人养老金和商业养老金的目标人群存在差异,两项业务具备较强的互补性。

  “具体来看,两者的差异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对资金灵活性需要程度的差异。若个人希望能在需要时灵活地取回资金,则可多考虑通过商业养老金账户投保锁定期短的产品;若个人财务状况好,可以长期不使用所投入的资金,让其进行投资积累,则可多考虑个人养老金。二是对养老风险担心程度的差异。若个人顾虑长寿风险,则可多考虑有长期(终身)年金化特征的商业养老金产品;若个人相信使用自己的资金积累就可以满足个人养老需要,则可多考虑个人养老金。三是税收优惠方面的差异。若个人常规性缴纳个人所得税,并且很看重个人养老金提供的税收优惠,则可多考虑个人养老金。四是资格条件的差异。若个人没有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则不能参加个人养老金,可以考虑参加商业养老金。”王向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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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金融时报)

文章来源:金融时报责任编辑:65
原标题:商业养老金“开闸” 养老保险公司如何“闯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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