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一揽子原油平均价格变化率为6.52%
新华社石油价格系统1月18日发布的数据显示,1月17日一揽子原油平均价格变化率为6.52%。

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规定,国内汽、柴油价格根据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变化每10个工作日调整一次,调价生效时间为调价发布日24时。当调价幅度低于每吨50元时,不作调整,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出现办法规定的特殊情形时,可以暂停、延迟调价,或缩小调价幅度。
国家发展改革委17日称,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自2023年1月17日24时起,国内汽油、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205元和195元。
1月18日是本计价周期的第一个工作日,调价窗口将在2月3日24时开启。
(文章来源:新华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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