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牌消金多渠道“屯粮” 两大股东拟44亿元增资南银法巴消费金融
2022年09月06日 08:00
来源:证券日报
1人评论
东方财富APP
Scan me!

方便,快捷

手机查看财经快讯

专业,丰富

一手掌握市场脉搏

手机上阅读文章
Scan me!

提示: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您的

朋友圈

  炒股第一步,先开个股票账户

  今年以来,持牌消费金融机构通过多种方式增资“补血”动作不断。

  日前,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南京银行”)发布《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显示,南京银行控股子公司南银法巴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称“南银法巴消费金融”)拟定向增资。

  实际上,南京银行增资旗下消费金融机构并非年内行业个例。今年以来已有多家持牌消费金融机构通过ABS、银团贷款以及股东增资等方式“补血”。

  南京银行与法国巴黎银行拟共同增资

  公告显示,南京银行拟与法国巴黎银行共同增资南银法巴消费金融。其中,南京银行拟增资29.14亿元,法国巴黎银行拟增资14.86亿元,增资后南银法巴消费金融注册资本将从6亿元增加至50亿元,综合来看,南银法巴消费金融将获股东“输血”44亿元。

  记者注意到,本次增资完成后,南银法巴消费金融的股权结构将产生较大变动,增资后南京银行出资比例将自56%提升至65%,法国巴黎银行出资比例将自3%提升至30.08%。公告强调,南银法巴消费金融本次增资事宜尚需取得监管部门的批准。

  同时,南京银行在公告中披露了南银法巴消费金融未经审计的最新财务数据情况。截至2022年6月末,南银法巴消费金融资产总额35.58亿元,营业收入0.46亿元,净利润亏损0.86亿元。

  公开资料显示,南银法巴消费金融前身为苏宁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称“苏宁消费金融”)成立于2015年5月份,是以互联网零售企业为主发起人的消费金融公司。

  经记者梳理,南京银行收购南银法巴消费金融大致脉络为,2022年1月13日,南京银行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参股金融机构控股权的议案》,启动对苏宁消费金融股权收购工作;3月4日,南京银行完成苏宁消费金融41%股权收购协议的签订;8月17日,南京银行发布《关于收购苏宁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控股权获监管批复的公告》;8月31日,南京银行官宣已完成苏宁消费金融控股权收购,并将苏宁消费金融更名为南银法巴消费金融。

  博通咨询金融业资深分析师王蓬博对记者表示,对南银法巴消费金融来说,面对目前消费金融行业激烈竞争,短期内迅速扩大业务范围,突破规模瓶颈,股东增资是必然选择,也是低成本的“补血”方式。从南京银行角度来看,消费金融业务已成为该行长期坚持的战略重点领域,是南京银行零售数字化转型的踏板。同时,股东增资“补血”方式可以提升旗下消金机构抵御风险能力。

  持牌消金机构融资“补血”不断

  今年以来,消费金融机构正通过多种方式融资“补血”包括,ABS、银团贷款等等。其中,多家消费金融机构通过银团贷款进行融资。例如,小米消费金融、马上消费金融、平安消费金融、锦程消费金融、海尔消费金融、唯品富邦消费金融等机构均成功募集银团贷款,募集金额分别6.8亿元、6.8亿元、6.75亿元、6.3亿元、5.1亿元、2亿元。

  此外,2022年6月份,厦门金美信消费金融获批通过现有股东以现金同比例增加注册资本方式,将注册资本由5亿元增至10亿元。

  在ABS发行方面,2022年4月份,兴业消费金融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兴晴2022年第一期个人消费贷款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规模19.52亿元;6月份,马上消费金融成功发行银行间公募信贷资产支持证券(ABS),发行金额14.77亿元;7月份,中原消费金融成功发行鼎柚2022年第一期个人消费贷款资产支持证券(ABS),发行金额9.73亿元。

  同时,今年以来还有长银五八消费金融、金美信消费金融、北银消费金融等机构获批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资格。

  易观分析金融行业高级分析师苏筱芮对记者表示:“纵观行业来看,目前部分消金机构存在做优做大的良好发展态势,因此需要及时进行‘补血’‘屯粮’。同时,积极拓展多元化融资渠道,有助于消金机构在融资手段上实现‘多条腿走路’,降低资金成本,是行业大势所趋。”

  全新妙想投研助理,立即体验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责任编辑:33
原标题:持牌消金多渠道“屯粮” 两大股东拟44亿元增资南银法巴消费金融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发布此内容旨在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举报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Scan me!

打开微信,

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扫描二维码关注

东方财富官网微信

还可输入
清除
提交评论
郑重声明: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 《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
全部评论
最新 最热 最早
2022-09-07 04:36:34 来自 陕西
哈哈,让苏宁易购拖下水喽!!!!
置顶 删除 举报 评论 点赞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
搜索
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