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保费收入转正 增额终身寿险仍待规范
2022年08月02日 08: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东方财富APP
Scan me!

方便,快捷

手机查看财经快讯

专业,丰富

一手掌握市场脉搏

手机上阅读文章
Scan me!

提示: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您的

朋友圈

  全新妙想投研助理,立即体验

  银保监会近日公布的数据显示,上半年人身险公司原保费收入20447.83亿元,按可比口径同比增长3.5%,增速由负转正。其中,以增额终身寿险为代表的产品作出了重要贡献。

  如今,越来越多保险公司推出了增额终身寿险产品,竞争愈发激烈。与此同时,也出现了噱头营销、变相突破定价利率等问题。针对这种情况,监管部门及时出手,产品的销售和设计正在走向规范。

  增额终身寿险受青睐

  “增额终身寿险上半年卖得非常好,年化复利3.5%吸引了不少消费者投保。”一位保险代理人表示。

  一家中小寿险公司总经理透露:“上半年,公司85%以上的保费收入都来自增额终身寿险。目前,我们已开发增额终身寿险的细分产品,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需求。”

  增额终身寿险是一种保险金额逐年增长的终身寿险,投保人拥有逐年递增的保险金额和身故保障。同时,该产品还具有长期储蓄功能,保单的现金价值在保障期间会持续增长。

  上述保险代理人所说的3.5%年化复利,实际上并不能代表实际收益率。从该保险代理人推荐的一款每年固定保费2万元的5年期产品看,只有在缴满5年后,产品现金价值才会按照3.5%的利率增长,但随着保障时间延长,现金价值增长速度会减缓。在未缴满5年之前,产品现金价值要远低于所缴保费,这意味着如果在缴费期间退保,投保人将面临亏损。

  一家保险公司的精算部负责人表示,保险代理人“年化复利”的表述并不严谨,现金价值的增幅受缴费期、定价附加费用和死亡率等因素影响,市面上的增额终身寿险现金价值大多只有在中期才按照3.5%利率增长。

  然而,相较部分银行低于3%的长期存款利率,增额终身寿险所带来的稳定收益仍具一定吸引力,这也是在低利率市场环境下,该产品销售情况较好的重要原因。

  规范产品销售和设计

  越来越多保险公司推出了增额终身寿险产品,竞争愈发激烈。与此同时,也出现了噱头营销、变相突破定价利率等问题,引发监管的关注。

  今年1月,银保监会通报称,海保人寿、和泰人寿、横琴人寿、华贵人寿、信美相互人寿、小康人寿报送的11款增额终身寿险增额利率超过3.5%,易与产品定价利率混淆,存在噱头营销风险。

  引导保险回归保障本源,银保监会人身险部在2月下发《人身保险产品“负面清单”(2022版)》,新增了关于增额终身寿险在产品责任设计方面存在的问题,包括增额终身寿险的保额递增比例超过定价利率,存在严重误导隐患;增额终身寿险的减保比例设计不合理,加保设计存在变相突破定价利率风险。

  实际上,这些问题的成因是保险公司没有抛弃唯保费规模是图的粗放经营理念。银保监会严监管、严约束,既是避免保险公司长险短做、利差损等风险,也是保护投保人的利益,引导保险业高质量发展。

  首都经贸大学保险系副主任李文中表示,保险公司不能在产品设计与销售时利用条款的复杂性误导消费者,要坚持诚信,要求销售人员合规销售。监管部门有必要对增额终身寿险的缴费水平、缴费期限、初始保额和保额增长率之间的关系进行规范。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责任编辑:6
原标题:推动保费收入转正 增额终身寿险仍待规范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发布此内容旨在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举报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Scan me!

打开微信,

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扫描二维码关注

东方财富官网微信

网友评论
还可输入
清除
提交评论
郑重声明: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 《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
全部评论
最新 最热 最早
加载更多
查看全部评论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
搜索
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