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在线教育要向恶性竞争说“不”
○艾萍娇
据媒体统计,依据各大在线教育平台的财报,仅3家知名在线教育机构从2020年2月到11月的营销费用就超过100亿元。2020年暑期,作为“头部”的4家K12网校暑期投放额在47亿元左右,而2019年暑期投放额只有19亿元,一年间翻了两倍多。与疯狂“烧钱”对应的是,在线教育机构的整体亏损情况十分严重。据统计,2020年全年,资本向在线教育领域输入了近150亿美元,但在线教育的收入只有几百亿元人民币。
当前在线教育的营销大战,是资本推动的竞争。这导致培训机构把过多的精力和经费用在营销上,而忽视教育质量提升,不但影响机构自身的健康发展,还增加了在线教育行业的经营风险和诸多乱象。对于在线教育机构愈演愈烈的“烧钱”大战,监管部门有必要加强监管防范风险,在线教育行业也需要从行业健康出发,向恶性竞争说“不”。
在线教育机构的营销大战,至少存在三方面问题。其一,广告泛滥,加剧家长的教育焦虑。是否应在广告法基础上,对在线教育培训机构的广告做出进一步限制,这也是舆论讨论的问题之一。其二,营销支出巨大,影响在线教育师资和课程建设。据行业人士介绍,在线教育获客成本已占整体收入的50%,有的甚至达到100%,也就是说,一名学生的学费,基本全部都用到了营销上。为何不把钱用到刀刃上,打造高水平的教师队伍和课程体系呢?其三,在线教育是做教育的,以“烧钱”来获得流量的互联网思维,或许不适合教育。
学生家长选择培训机构,说到底是出于差异化需求。在线教育机构投资者和经营者不能盲目追求体量和规模,而需要打造个性化的、满足受教育者差异化选择的在线教育产品,这也是校外培训机构的价值所在。
对于眼下在线教育机构愈演愈烈的营销大战,监管部门和行业自身都需要重视起来。对监管部门来说,要严格执行广告法,要求培训机构在做广告时,不能夸大,不能进行虚假宣传,要严肃查处培训机构的违规广告、炒作。同时,有必要和行业组织一起,针对在线教育机构的营销大战及其存在的风险,出台进一步规范经营的规定,引导经营者把精力、资金用在提供高质量、个性化的教育产品上,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
(文章来源:江苏经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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