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产品很快到!基金公司积极筹备 公募MOM时代来了
2019年12月17日 12:15
作者:陆慧婧
来源:中国基金报
东方财富APP
Scan me!

方便,快捷

手机查看财经快讯

专业,丰富

一手掌握市场脉搏

手机上阅读文章
Scan me!

提示: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您的

朋友圈

  在东方财富看资讯行情,选东方财富证券一站式开户交易>>

  MOM拟任基金经理资格正式明确,多家基金公司积极筹备,争取成为首批公募MOM产品管理人。不过,也有业内人士对布局公募MOM持偏保守态度。

  又一类创新基金呼之欲出。近日,管理人中管理人(MOM)产品基金经理注册登记流程正式下发,这意味着各家基金公司在人员系统准备就绪之后,就可以正式上报MOM产品。证券时报记者获悉,部分基金公司打算年内完成公募MOM产品上报。

  头部基金公司积极筹备

  MOM拟任基金经理资格正式明确,多家基金公司积极筹备相关产品,落实人员配置,争取成为首批公募MOM产品管理人。

  创金合信基金表示,公司旗下首批MOM私募产品已经完成产品设计工作,待委托人用印完毕后,将陆续提交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并起始运作。此外,公募MOM产品也蓄势待发,该产品以权益类资产作为主要投资品种,拟在所有报送材料完备后,预计在12月中下旬完成产品注册申请的提交。

  “MOM基金经理任职条件比想象中宽松,具备相关基金经理及IT系统的基金公司可以立刻开发相关产品。部分有MOM专户历史业绩的基金公司对MOM业务兴趣更为浓厚。”一位养老目标基金经理表示。

  从任职要求看,基金中基金(FOF)的基金经理兼任MOM基金经理,不需参加考试,这也意味着具备FOF投资团队的基金公司在人才储备上占据一定优势。

  数据显示,截至12月6日,38家基金公司已发行成立82只公募FOF,涵盖了普通公募FOF和养老目标基金,其中,华夏基金有7只,南方基金有5只,位居行业前列。

  从人员配置上看,包括养老目标基金在内,目前全行业共有62名FOF基金经理,华夏基金及南方基金各有4名,工银瑞信基金、建信基金、上投摩根基金也各有3名。未来,这些在人才、系统上具备实力的基金公司也有望率先开展公募MOM业务。

  易方达基金表示,正在积极筹备公募MOM产品,该产品将由易方达多资产投资部管理。人员方面,多资产团队成员具有业务所需的多元化背景,投资经理拥有5~10年的FOF/MOM投资经验,研究人员可全面覆盖资产配置研究、资产研究、基金及管理人研究。

  据悉,广发基金自2015年9月开始受托管理MOM组合,至今受托管理的委外资金近200亿元。从人才储备看,早在2013年,广发基金就着手发展资产配置业务,组建了一支实战经验丰富的投资团队,领军人物金亚来自富达基金,拥有12年全球资产配置经验,曾参与管理超2200亿美元养老目标基金;团队成员还拥有多年FOF管理实践经验,擅长宏观和量化相结合的因子化配置方法,能为资产配置相关业务的开展提供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

  不同公司各有考量

  “对于MOM这类创新品种,头部基金公司肯定会战略布局。”一家大型基金公司资产配置部负责人称,“对照MOM产品基金经理注册登记流程,大型基金公司在相关人才储备上不存在问题,而且经过这一两年FOF投资运作管理,也具备一定的资产配置能力。MOM的推出,对于资管机构专业投资能力整合具有重要意义。”

  “公募MOM对产品规模要求较高,若规模达不到一定量级,也会影响投资顾问接受委托的意愿。至于私募MOM,此前各家基金公司都有类MOM的专户,未来这类产品会根据新发布的MOM指引进行相关改造。”一家基金公司市场部人士说,他所在公司仍在考虑是否布局公募MOM。

  有养老目标基金经理表示:“公司未来肯定会布局公募MOM,但产品上报时间未定。公募MOM属于创新产品,公司需要综合考虑未来的战略定位及盈利模式,毕竟新业务需要各个业务部门条线协调作战。”

  “行业内在布局MOM上仍有些分歧。”另一位养老目标基金经理说,社保和银行理财子公司等大型机构更适合做MOM产品的管理人,他个人对布局公募MOM持偏保守的态度。“公募MOM若是规模不够大,每个投资顾问分到的金额不多,在这种情况下,还会暴露自己的交易指令,部分优秀的投资经理接受委托的意愿不强。”

  全新妙想投研助理,立即体验

(文章来源:中国基金报)

文章来源:中国基金报责任编辑:DF010
原标题:新产品很快到!基金公司积极筹备,公募MOM时代来了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发布此内容旨在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举报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Scan me!

打开微信,

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扫描二维码关注

东方财富官网微信

网友评论
还可输入
清除
提交评论
郑重声明: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 《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
全部评论
最新 最热 最早
加载更多
查看全部评论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
搜索
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