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上市公司分拆应满足股票上市已满3年等条件
2019年08月23日 17:44
来源:第一财经
42人评论
9
99+
东方财富APP
Scan me!

方便,快捷

手机查看财经快讯

专业,丰富

一手掌握市场脉搏

手机上阅读文章
Scan me!

提示: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您的

朋友圈

  全新妙想投研助理,立即体验

  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上市公司分拆原则上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上市公司股票上市已满3年;上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且最近3个会计年度扣除按权益享有的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净利润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累计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 (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计算)。

  上市公司最近1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按权益享有的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净利润不得超过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的50%;上市公司最近1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按权益享有的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净资产不得超过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的 30%。

  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的情形,或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重大关联交易。

  上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内发行股份及募集资金投向的业务和资产、最近3个会计年度内通过重大资产重组购买的业务和资产,不得作为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主要业务和资产。所属子公司主要从事金融业务的,上市公司不得分拆该子公司上市。

  上市公司及拟分拆所属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员持有所属子公司的股份,不得超过所属子公司分拆上市前总股本的10%。

  上市公司应当充分披露并说明:本次分拆有利于上市公司突出主业、增强独立性;上市公司与拟分拆所属子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责任编辑:DF075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发布此内容旨在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举报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Scan me!

打开微信,

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扫描二维码关注

东方财富官网微信

还可输入
清除
提交评论
郑重声明: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 《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
2019-08-23 17:49:08
中国中车,中船,中钢满三年后再拆分是吗?
置顶 删除 举报 评论 20
Micea : 不只针对科创板
2019-08-23 18:54:46
删除 举报 评论 点赞
你够 : 合并了的那三公司还有母子之分吗?子公司是在科创板上市,就算他们分了符合科创板上市条件吗?
2019-08-23 18:05:50
删除 举报 评论 1
2019-08-23 22:14:38
能拆分的上市的就拆了,等上市的公司不行了,再宣布资产重组,把母公司资产注入。等活过来了再拆分一个上市,恶性循环还有完吗[亏大了]
置顶 删除 举报 评论 7
2019-08-23 20:08:28
分拆可以 分拆前原股民必须享受原始股待遇。
置顶 删除 举报 评论 7
2019-08-23 17:50:05
任何一条中国石油拟分拆上市的管网资产都符合
置顶 删除 举报 评论 7
趋势为王老股迷 : 002004华邦健康,你们看看
2019-08-23 19:56:58
删除 举报 评论 点赞
2019-08-23 19:39:25
中国中车满足条件,
置顶 删除 举报 评论 6
竹杖芒鞋客 回复 阳光恒信 : 马车牛车驴车羊车
2019-08-23 23:56:50
删除 举报 评论 2
阳光恒信 回复 一三五七 : 还可以中国东北车,西南车,西北车,东南车,上车,下车,跑车,飞车……
2019-08-23 22:55:05
删除 举报 评论 2
还有1条回复, 点击查看全部
全部评论
最新 最热 最早
2019-08-25 11:43:16
分拆上市制度要经得起时间的检验。
置顶 删除 举报 评论 点赞
2019-08-24 22:10:58
数字科技吗?
置顶 删除 举报 评论 点赞
2019-08-24 20:32:10
利好中字头,星期一涨,上周炒深圳股,下周炒中字头,国企
置顶 删除 举报 评论 点赞
2019-08-24 19:07:25
中环股份绝对符合要求,它可以把半导体晶圆部分分拆出去上科创板,这样符合科创板的上市要求。
置顶 删除 举报 评论 点赞
2019-08-24 19:04:22
中环股份绝对符合要求
置顶 删除 举报 评论 点赞
加载更多
查看全部评论
热点推荐
美股三大指数宽幅震荡 纳指盘中振幅接近10%
东方财富Choice数据
299 人评论 2025-04-07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
搜索
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