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向突变!地方债利差一夜缩水近半 定价市场化脚步来了
2019年01月30日 05:26
作者:金嘉捷
来源:上海证券报
1人评论
东方财富APP
Scan me!

方便,快捷

手机查看财经快讯

专业,丰富

一手掌握市场脉搏

手机上阅读文章
Scan me!

提示: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您的

朋友圈

  在东方财富看资讯行情,选东方财富证券一站式开户交易>>

  火爆的地方债发行市场,昨日再次炸开了锅。

  不少承销商接到通知,有关部门窗口指导投标区间下限调到25BP!这意味着,此前一直执行的在同期限国债收益率5日均值上浮40BP的地方债投标区间下限,将调整为25-40BP。

  指导口径一出,市场奔走相告,价格调整立竿见影!过去统一上浮40BP的“队形”即刻打破。

  江西省地方债成为新窗口指导以来中标利率上浮25BP的首例。发行结果显示,江西省3、5、7、10年期地方一般债中标利率分别为2.99%、3.19%、3.32%、3.38%,较同期国债基准上浮25BP。

  不难发现,这一次全场倍数与边际倍数也拉开较大差距,市场对投标价格的预期出现较大分歧,让不少投资机构措手不及。而在此之前的地方债投标,边际倍数近乎等同于全场倍数,所有投资者对于基准上浮40BP的预期非常一致。

  当天发行的湖北省、四川省地方债也一下子把利差缩水至25BP。

  湖北省10年期一般地方债中标利率为3.38%,较基准上浮25BP,投标倍数为24.33。

  四川省多只地方债中标利率均较下限上浮25BP。其中5年期、10年期一般地方债中标利率分别为3.19%、3.38%;3年期、5年期土地储备专项债中标利率分别为2.99%、中标利率3.19%,均较基准上浮25BP。

  可以预见,未来地方债投标利率将在上浮25-40BP的区间内浮动。据悉,1月30日发行的陕西债投标指导价已经调整为国债基准上浮35BP。

  超高投标倍数的火爆景象或不复存在

  自去年8月窗口指导以来,地方债不论区域,发行利率几乎齐刷刷将基准利率上浮40BP,成为机构眼中最炙手可热的配置品种。

  从投标倍数就可见一斑,就在28日,云南省的单只地方债投出全场71倍的历史新高!云南省3年期一般地方债投标倍数为70.98,中标利率为3.13%,较基准上浮40BP。此外,5年期、7年期的一般地方债投标倍数也分别高达57.91和42.13。云南省一口气完成了2019年首批下达的地方债额度446亿元的招投标任务,平均投标倍数达38.7倍。

  如今市场风向突变,60、70全场倍数的超火爆景象或将不复存在,业内人士预期,市场热情也将有所降温。

  从29日招标的四川债来看,5年期一般地方债的投标倍数最高,仍达45.28,但较此前最火爆时已经有所下降。

  地方政府或适当调整发债策略

  记者了解到,接下来地方政府也将根据市场实际情况来适当调整发债策略。

  有业内人士指出,此前,无论地方项目资质好坏,反正都内定了40BP的利差,机构就采取“闭眼买”的做法,这实际有悖于地方债市场化改革的导向。既无法发挥出地方债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的功能,也无法促进地方政府合理举债融资,不利于市场进行合理有效的风险定价。

  中信证券固定收益首席分析师明明认为,地方政府债发行将回归市场化机制。去年10月以来,地方政府债在一级发行时受一些政策关照,使得地方债的发行票面比一般利率债更有吸引力,其性价比优于国债和国开债。因而在某种程度上,目前地方政府债的价格具有某种非市场化的吸引力,导致一些机构以排队、打新的心态积极认购,但这些临时的发行“关照”难以长久,后续会迎来回归常态、更市场化的发行机制。

  截至2018年末,我国地方债余额已达18.07万亿元,为债券市场第一大品种。作为“开前门、堵后门”的主要手段,地方债市场已成为防范化解风险、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重要基础。

  深化市场化改革,或将是今年地方债乃至整个债市的发展主线。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推动市场化定价则是重要抓手。

  财政部国库司副主任郭方明此前在政府债研讨会上表示要“合理引导投标利率,提高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市场化程度”。

  财政部预算司副司长王克冰也在上述研讨会上表示:“地方政府债券流动性,是投资者交易次数的结果,实际上是投资者对债券价值发现的过程。必须严格禁止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中各类‘行政捆绑’和干预行为,督促债务人、债权人严格按照市场化原则交易,科学合理对地方政府债券定价,通过价格手段调节一级市场供求关系,从而为提升二级市场流动性创造条件,最终真正促进一、二级市场联动发展、融合发展。”

  全新妙想投研助理,立即体验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责任编辑:DF155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发布此内容旨在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举报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Scan me!

打开微信,

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扫描二维码关注

东方财富官网微信

还可输入
清除
提交评论
郑重声明: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 《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
全部评论
最新 最热 最早
2019-01-31 08:01:13
[微笑]
置顶 删除 举报 评论 点赞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
搜索
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