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住建局:取消限售实为满足群众购房需求 有助于平抑二手房房价
2018年12月19日 18:52
来源:中证网
东方财富APP
Scan me!

方便,快捷

手机查看财经快讯

专业,丰富

一手掌握市场脉搏

手机上阅读文章
Scan me!

提示: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您的

朋友圈

  在东方财富看资讯行情,选东方财富证券一站式开户交易>>

  12月19日晚间,山东省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文件,对近日发布的《关于推进全市棚户区建设改造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简称《通知》)中涉及取消新购房屋转让限制一事做出说明(该说明文件后简称为《说明》)。《说明》指出,本次取消新购房屋销售限制的政策出发点是回应部分棚改货币化补偿的市民无法购买存量住房的诉求。

  《说明》指出,12月14日,菏泽市住建局发布的《通知》是根据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因城施策的要求,取消了新购和二手住房限制转让期限的相关规定。其指出,2017年11月菏泽市推出限制新购和二手住房转让期限有关规定后,不少准备购买存量住房的市民,特别是棚改货币化补偿的市民,因不能办理过户而无法购买合适的存量住房,要求取消限制转让期限的愿望十分迫切。同时由于市场上可供过户的二手房数量下降,导致二手房价格上涨。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故菏泽市住建局决定取消相关新购房屋转让期限限制。

  多位业界人士指出,菏泽属于三四线城市,外来需求并不突出,因此,菏泽在以往的调控中并未出台限购政策。在目前房地产市场下行的阶段,限售政策对当地房地产市场的影响相对较小。即便是取消,也不会像类似限购政策松绑那样影响大,所以取消后其实不见得会带来市场的躁动,反而是有助于为楼市交易提供更好的润滑剂。供给增加有助于平抑二手房房价。而从近期权威媒体的表述来看,“房住不炒”仍然是房地产调控的主基调,保持房地产市场的稳定仍是调控政策的重点。在这一过程中,不排除各地地方政府会政策作出动态调整。




(文章来源:中证网)

文章来源:中证网责任编辑:DF378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发布此内容旨在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举报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Scan me!

打开微信,

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扫描二维码关注

东方财富官网微信

网友评论
还可输入
清除
提交评论
郑重声明: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 《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
全部评论
最新 最热 最早
加载更多
查看全部评论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
搜索
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