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取消限售政策 并不值得大惊小怪
2018年12月19日 18:33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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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台限售政策一年多后,近日山东省菏泽市住建局发出通知,规定取消新购住房限制转让措施。这是自去年3月实施抑制楼市投机限售调控政策以来,首个出现“松绑”迹象的城市。

  在当下持续推进房地产严调控、坚决遏制房价上涨的大背景下,菏泽市取消限售的政策无疑一石激起千层浪,引发了广泛关注和热议。有说是楼市调控松绑迹象,有说是楼市调控灵活施策的表现。总之,菏泽市政府取消限售政策似乎成了“神秘莫测”的敏感地带。

  众所周知,限售是楼市调控不断深化和趋严的重要手段,是我国房地产进入第五轮的产物。截至今年11月底,全国加入限售的城市逾100座,新购房短则3至5年的限售期,长则10年的限售期。这一招确实有效打击了投机客炒房行为,对稳定楼市价格起到一定作用。

  既然限售能发挥稳定楼市的作用,菏泽市政府为何将其取消?对此,有观点认为这是菏泽市政府扛不住各种错综复杂经济因素的压力而取消限售和放松楼市调控。事实上,真实情况可能远比这样的理解要复杂得多、曲折得多。

  据分析,菏泽市取消限售一般情况下,可能由两方面原因而起。一方面,菏泽市原本就属于山东省辖的一个三四线城市,只是当时可能房价涨幅过高、过快,为了响应中央政府楼市调控号召而加入限售行列。而经过近一年的调控实践,看到限售政策对当地房地产生态可能造成了较大的负面影响,比如房地产库存加大,商品房销售受阻,银行房地产信贷面临较大的违约压力,同时也有可能影响了当地政府财政收入的增长,等等。对此,必须对原来实施的限售政策进行取消,这也是根据房地产调控客观形势变化而实施的灵活调控政策,原本并不值得大惊小怪。

  另一方面,中央政府提出了“因城施策”的楼市调控政策,其本身要求楼市调控不能千篇一律,要做到不同城市有不同的调控政策,切合当地实际,以不影响当地居民购房和当地经济发展为目标。而目前看来,限售可能已与菏泽市房地产业发展的实际不相符合,应必须及时对原来房地产调控政策进行调整,这也是充分落实中央政府增强楼市调控灵活性的现实需要,我们对菏泽市政府的做法应给予充分理解,不能对之妄加非议或责备,更不能肆意歪曲。

  可见,房地产调控的目标是既定的,也是明确的,但手段可以是多样的,只要能达到稳定房价、不让楼市价格出现大幅、快速上涨的政策就是好政策,就是有利民生和确保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有效手段。从这个层面理解,菏泽市取消楼市限售政策是可以理解的,也是令人认同的。

  因为,作为一个三四线城市原来房价上涨过快可能有其特殊的原因,比如棚户区改造规模大,导致货币化安置过多而诱发房价的非理性上涨,而随着棚户区改造规模缩小和货币化安置数量降低,三四线城市房价出现下滑或出现较大的下降已是不可阻挡之事。为了不让当地房地产因限售政策引发崩盘,更不能因为限售而引发房地产业急剧下滑,也为了更好地确保当地经济发展不陷入停滞及出现风险,确实有必要对限售政策加以取消。

  显然,这是菏泽市政府大胆、灵活创新房地产调控新思路的有效尝试,这种尝试不能被视为打响楼市调控放松的第一枪,更确切地说应该被视为开创楼市调控新局面的“先行者”,值得鼓励和褒奖。

  楼市调控固然重要,但不能墨守成规。每个地方政府应有打破旧有思维、敢为人先的创新理念,创造性、灵活性推进房地产调控事业才是最重要的,菏泽市政府的做法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

(文章来源:新京报)

文章来源:新京报责任编辑:DF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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