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行集体重启5年期大额存单
2026年08月05日 21:04
作者: 常佩琦
来源: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东方财富APP

方便,快捷

手机查看财经快讯

专业,丰富

一手掌握市场脉搏

手机上阅读文章

提示: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您的

朋友圈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常佩琦)一度于去年11月被集中“下架”的5年期大额存单,近期悄然重返四家国有大行产品“货架”。继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7月相继恢复发行后,工商银行也于8月1日推出两款5年期大额存单。

  5年期大额存单的此番“返场”引发市场广泛关注。多位受访人士认为,此举是银行应对定期存款集中到期、优化负债久期结构的阶段性负债调节策略,而非行业趋势反转。

  5年期大额存单重启发售

  中国银行最先行动。该行于7月1日发售了2026年第一期个人大额存单,其中5年期年化利率分为1.60%和1.55%两种,20万元起存。

  三家大行陆续跟进。7月8日,农行发售金穗2026年第33期个人大额存单,期限为5年,年化利率1.6%。建行、工行相继于7月中旬和8月1日发行两期5年期个人大额存单,起存门槛与年化利率均与中行一致。目前,邮储银行交通银行暂未跟进。

  部分股份行亦上架5年期大额存单,利率高于大行。平安银行7月14日发行的5年期大额存单年化利率为1.75%,20万元起存;华夏银行于7月15日上线多款5年期个人大额存单,起存金额为20万元至100万元,年化利率在1.75%至1.8%区间。

  城商行方面,上证报记者致电北京银行宁波银行等多家城商行,均被告知目前没有5年期大额存单发售。

  承接到期存款锁定长期资金

  多家银行为何选择近期集体重启5年期大额存单?多位受访人士的答案指向两个关键词:承接与锁定。

  “大行重启发行5年期大额存单,主要是承接存款到期客户需求与优化负债结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研究员娄飞鹏对记者表示,今年5年期存款集中到期规模较大,大行需提前锁定长期资金以防流失。同时,在利率下行周期中,以1.6%的利率锁定5年期资金成本,可缓解未来资产端收益率下降压力,并匹配中长期信贷投放、缓解久期错配。

  在南开大学金融学教授田利辉看来,这是“大行针对负债端久期管理的精准防御”。他向记者分析说,今年定期存款集中到期,若缺乏长期限产品承接,存量资金极易外流至理财市场或中小银行。银行发行可转让、利率仅微幅高于3年期的5年期存单,意在以极低的边际成本锁定长期闲置资金。

  应对存款短期化则是另一重考量。博通咨询金融行业资深分析师王蓬博对记者表示,当前居民更倾向持有活期与短期存款,银行负债端久期持续缩短,而信贷端仍有中长期融资需求,存在资产负债久期错配风险,银行需要长期资金来匹配中长期资产。

  吸收5年期长钱,是否会加重息差负担?

  娄飞鹏认为,重启发行虽增加当期负债成本,但在利率下行趋势下,提前锁定长期负债成本可避免未来资产端重定价风险,长期看反而有利于稳定息差;不过,若发行规模过大,短期内会加剧息差收窄压力。王蓬博表示,银行通常会采用限额发行方式,在资金稳定性与负债成本之间寻求平衡。

  田利辉则认为,应辩证看待对于息差的影响。一方面,由于银行定价策略极为审慎,5年期与3年期利差极窄,并未显著推高整体付息成本,反而通过锁定长期资金增强了负债稳定性。另一方面,虽然短期有助于稳定银行核心负债,但在LPR下行周期中,过早锁定长期高成本负债或限制未来降息带来的成本优化空间。

  放量发行可能性较低

  5年期大额存单是否会就此放量?受访专家普遍认为,这是部分银行阶段性、差异化的负债调节策略,而非行业趋势性经营策略转向。

  娄飞鹏认为,目前银行业净息差仍处于历史低位,大行全面放量发行5年期大额存单的可能性低。金融监管总局数据显示,一季度商业银行净息差降至1.40%,处于历史低位。

  田利辉判断,后续发行将呈现“头部引领、分化跟进”的结构性特征,而非全面铺开。股份行跟进是出于缓解揽储焦虑,但受限于息差压力,多数银行或将保持观望。

  1.6%的5年期利率是否值得“上车”?王蓬博建议,储户需匹配自身资金使用周期,优先关注大额存单可转让条款。若资金5年内没有动用安排、风险偏好保守,可适度配置;若存在短期周转需求则应谨慎参与,即便产品支持转让,极端市场环境下仍可能面临转让耗时、利息折损。他同时提醒,应做好资金分层安排,搭配短期存款、现金管理类产品保障流动性,不要将全部闲置资金集中投入长期大额存单。

  “对储户而言,配置逻辑应从‘唯收益论’转向流动性与安全性并重。”田利辉表示,在利率下行通道中,锁定长期保本收益具备防御价值,但必须警惕机会成本,切忌为博取微小利差而牺牲流动性安全。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责任编辑:10
原标题:四大行集体重启5年期大额存单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发布此内容旨在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举报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

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扫描二维码关注

东方财富官网微信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