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督导业务将要出新规
2024年11月23日 19:43
来源: 券商中国
东方财富APP

方便,快捷

手机查看财经快讯

专业,丰富

一手掌握市场脉搏

手机上阅读文章

提示: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您的

朋友圈

摘要
【持续督导业务将要出新规】近日,记者从券商投行人士处求证获悉,中国证券业协会向证券公司就《证券公司保荐业务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征求意见,要求于12月3日前反馈意见建议。此次《指引》的起草主要明确三大方面内容,一是制定较为健全的保荐业务持续督导执业规范,形成统一明晰的执业标准。二是针对可转债股债双性特点,明晰可转债项目的股性持续督导与债性受托管理工作要求,解决保荐人可转债持续督导执业“困惑”问题。三是形成统一的持续督导工作底稿目录,覆盖持续督导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为保荐人编制持续督导工作底稿提供指引。

  近日,记者从券商投行人士处求证获悉,中国证券业协会向证券公司就《证券公司保荐业务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征求意见,要求于12月3日前反馈意见建议。此次《指引》的起草主要明确三大方面内容,一是制定较为健全的保荐业务持续督导执业规范,形成统一明晰的执业标准。二是针对可转债股债双性特点,明晰可转债项目的股性持续督导与债性受托管理工作要求,解决保荐人可转债持续督导执业“困惑”问题。三是形成统一的持续督导工作底稿目录,覆盖持续督导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为保荐人编制持续督导工作底稿提供指引。

(文章来源:券商中国)

文章来源:券商中国 责任编辑:15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发布此内容旨在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举报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

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扫描二维码关注

东方财富官网微信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