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严禁平台向各类“小哥”转嫁涉税义务
12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司长练奇峰介绍,今年6月20日,国务院公布实施《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税务部门及时发布配套操作文件、全面开展宣传辅导、强化信息系统保障,稳妥有序推动平台企业报送涉税信息。在各有关部门大力支持下,在各平台企业、广大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积极配合下,10月份首次报送工作顺利完成,目前已有超过7000家境内外平台积极履行了涉税信息报送义务,成效初显。
练奇峰介绍,今年第三季度,绝大多数平台内经营者依法完成了纳税申报,缴纳税款金额同比增长12.7%,纳税遵从度有了较大提高,线上商户平均税负与线下商户的差异明显缩小。对少数自行申报收入明显低于平台报送收入的经营者,税务部门通过多种方式进行了提示提醒,其中绝大部分平台内经营者依法进行了更正申报。
《规定》实施以来,平台内从事配送、运输、家政等便民劳务活动的人员,无需报送其收入信息,其日常工作、收入和税负都没有受到影响。练奇峰指出,之前一些“小哥”担心平台在代扣代缴税款过程中变相多扣费用,或借此转嫁涉税义务增加其负担的问题,税务部门通过加强对平台的监督管理严格予以禁止,后续还将进一步严加督促,切实保护平台上各类“小哥”及家政服务等便民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税务部门将继续抓好《规定》深入落实,稳步推进合规管理工作,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练奇峰表示。
(文章来源:央广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