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24年年报 山东如意科技及时任负责人被出具警示函
2025年07月10日 15:17
来源: 深圳商报·读创
东方财富APP

方便,快捷

手机查看财经快讯

专业,丰富

一手掌握市场脉搏

手机上阅读文章

提示: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您的

朋友圈

  7月10日,山东证监局官网发布对山东如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邱亚夫、苏晓、岳呈方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决定》称,经查,山东如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债券发行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十条和第五十一条的规定。邱亚夫作为公司时任董事长,苏晓作为公司时任总经理,岳呈方作为公司时任财务负责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未能保证公司及时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2号)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山东证监局决定对如意科技及邱亚夫、苏晓、岳呈方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山东如意科技及相关人士应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相关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文章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文章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责任编辑:73
原标题: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24年年报,山东如意科技及时任负责人被出具警示函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发布此内容旨在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举报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

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扫描二维码关注

东方财富官网微信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