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京蓝: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南财智讯7月9日电,*ST京蓝公告,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监会黑龙江监管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明,京蓝科技在2020年的‘苏化1号’项目中通过虚假投入成本方式确认完工进度,虚增2020年收入16,291.03万元,营业成本9,654.67万元,利润总额6,636.37万元,净利润5,770.75万元,导致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中国证监会黑龙江监管局拟对京蓝科技处以4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杨仁贵、时任副总裁殷晓东各处以200万元罚款;对董事、总裁郝鑫处以150万元罚款;对财务负责人梁晋处以100万元罚款。
(文章来源:南方财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