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2023年国内生产总值(GDP)修订后为1294272亿元
本报记者孟珂
12月27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了《国家统计局关于修订2023年国内生产总值数据的公告》,依据我国国内生产总值(GDP)核算制度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并同步实施城镇居民自有住房服务核算方法改革,国家统计局对2023年国内生产总值初步核算数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2023年国内生产总值为1294272亿元,比初步核算数增加33690亿元,增幅为2.7%。其中,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修订,国内生产总值比初步核算数增加20257亿元,增幅为1.6%;实施城镇居民自有住房服务核算方法改革,国内生产总值增加13433亿元,增幅为1.1%。
2023年GDP数据修订后,三次产业结构有所变化。第一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6.9%,比初步核算数降低0.2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为36.8%,比初步核算数降低1.5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56.3%,比初步核算数提高1.7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进一步提高。
国家统计局核算司负责人表示,根据我国现行GDP核算方法,年度GDP初步核算主要采用相关指标速度推算法核算,也就是说先根据相关专业指标增速推算各行业增加值的增速,然后根据增加值增速与上年增加值核算当年增加值总量。一般来说,对当年GDP数据的修订会影响下一年GDP总量,但基本不影响其增速。
“在2024年GDP初步核算时,将以2023年GDP修订数为基数,利用不同行业相关指标增速核算。因此,尽管2023年GDP修订数在总量上有所增加,但对2024年GDP增速不会产生明显影响。从过去四次经济普查的情况来看,数据修订对随后年份的GDP增速都没有产生明显影响。”上述负责人表示。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