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新股份及子公司终审判决需赔偿浙江千虹421万元
财中社12月2日电兆新股份(002256)发布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指出,案件目前处于二审(终审)阶段,相关当事人包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深圳永晟与浙江千虹。浙江千虹主张公司及深圳永晟在增资和回购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要求赔偿共计1.67亿元。
终审判决维持原判,公司需向浙江千虹支付违约金300万元,深圳永晟需支付121万元。此次判决对公司当期归母净利润影响为-412万元,具体金额以年审会计师审计的结果为准。
2024年前三季度,兆新股份实现收入2.40亿元,归母净利润-8919万元。
(文章来源:财中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