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记者丁洋涛】12月1日,江苏昆山某企业向郑州车站海关申报出口了纸塑铝复合材料。中豫港务集团郑州陆港公司帮助该企业办结报关单和转关单放行手续后,货物搭乘中欧班列(郑州)从郑州铁路口岸启运,经阿拉山口口岸出境至莫斯科。这是启运港退税政策实施后,首票适用该政策的通关出口货物,货值42万元,退税金额5.5万元。
何为启运港退税政策?
启运港退税政策是出口退税程序的一项创新改革措施。一般情况下,企业需将货物运到出口离境港口,办理好结关手续后,海关部门才生成结关核销的报关单数据,待税务部门接收后,出口企业才能申请出口退税。实行启运港退税政策,在货物离开启运港后,海关部门会生成启运港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信息,供企业办理退税申报,大幅缩短退税周期,节约资金成本,提高资金周转和使用效率。
11月中旬,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扩大启运港退税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税〔2024〕31号),进一步扩大启运港退税政策实施范围,郑州铁路口岸获批可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作为河南中欧班列开行主力军,中豫港务集团郑州陆港公司与海关、税务等有关部门主动沟通、加强合作,积极向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宣讲首票启运港退税政策。
之前,中欧班列(郑州)需要将货物运输到出境口岸并办理结关手续后,外贸出口企业才能向税务部门申请退税。12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只需在申报时选用启运港退税,在郑州车站海关办完放行手续后即可申报退税,退税流程简化,退税周期缩短,时效平均提高4天以上,有效缓解了外贸出口企业资金周转压力,降低了企业物流和贸易成本。
郑州作为国家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和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此项政策的落地实施,也将有利于郑州叠加交通枢纽区位优势和政策优势,推动河南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实现开放共赢。
(文章来源:大河财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