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热点|前期会计差错、交易进展披露不及时等多项违规,*ST工智收监管函
2024年11月29日 18:02
来源: 读创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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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关于对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工智”或“公司”)的监管函。深交所称,*ST工智存在以下前期会计差错,交易进展披露不及时,关联交易披露不准确、不及时、不完整,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进展情况等多项违规行为。

  ▲深交所公告截图

  深交所透露,经查明,*ST工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前期会计差错

  *ST工智于2024年5月17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显示,*ST工智对参股企业湖州大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湖州大直”)的认缴出资比例为49.5%,实缴出资比例为85.74%,*ST工智在2019年至2022年年报中均按认缴比例确认投资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根据湖州大直合伙协议约定,湖州大直的可分配收入在各合伙人之间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因此*ST工智2019年至2022年财务报告存在会计差错。*ST工智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了差错更正,差错更正对各年净利润等利润表科目的影响绝对值分别为139.13万元、138.17万元、145.13万元、4,096.22万元,占更正前各年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分别为3.40%、24.22%、0.25%、5.51%;对长期股权投资、净资产等资产负债表科目的影响绝对值分别为139.13万元、277.31万元、422.46万元、4,518.66万元,占更正前各年净资产绝对值的比例分别为0.08%、0.12%、0.23%、4.35%。

  二、交易进展披露不及时,关联交易披露不准确、不及时、不完整

  2023年4月3日,*ST工智披露《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称,子公司上海我耀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我耀)将所持黑龙江严格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严格)40%股权转让给延格投资管理(宁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格投资),交易作价2亿元,延格投资支付1.02亿元后进行目标股权工商变更,工商变更完成后一年内支付尾款。

  2024年4月30日,*ST工智披露《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收益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称,拟将前述尾款收款权转让给实际控制人艾迪控制的北京零贰壹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零贰壹),已收到北京零贰壹支付的0.98亿元权益转让款。

  2024年5月14日,*ST工智披露公告称,北京零贰壹向*ST工智发来《关于终止收购标的权益的沟通函》,因此*ST工智与北京零贰壹并未签署正式《股权转让协议》;根据双方签署的《股权权益收购意向协议书》的约定,北京零贰壹拥有是否进行收购的单方选择权。

  2024年7月30日,*ST工智披露《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3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称,2024年初*ST工智了解到延格投资已无力支付0.98亿元尾款,于2024年4月18日与北京零贰壹签署《股权权益收购意向协议书》,拟将尾款收款权转给北京零贰壹,北京零贰壹需一次性支付0.98亿元收购意向金,并拥有是否进行收购的单方选择权。

  *ST工智在2024年初即了解到延格投资已无力支付尾款,但直至2024年7月30日才披露该进展情况,转让黑龙江严格股权交易的进展情况披露不及时。*ST工智于2024年4月18日与北京零贰壹签署《股权权益收购意向协议书》,但直至2024年4月30日才披露该关联交易,且未说明收到的0.98亿元仅为意向金,未说明交易对方拥有是否进行收购的单方选择权,*ST工智关联交易披露不准确、不及时、不完整。

  三、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2020年12月7日,*ST工智披露《关于受让哈尔滨工旅智新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对其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称,*ST工智对哈尔滨工旅智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新科技”)增资3,000万元并以4,140万元的对价受让哈尔滨鑫联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鑫联新投资”)持有的智新科技8.28%股权。鑫联新投资承诺如果智新科技未能在交割之日起三年内实现合格上市或标的公司实现证券化,则*ST工智有权要求鑫联新投资赎回全部或部分标的公司股权。

  *ST工智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前述承诺事项已于2023年12月10日到期但未实现,*ST工智已于2023年11月16日、2024年4月22日向鑫联新投资发出函件要求其按照约定进行回购。*ST工智未及时披露受让智新科技股权并对其增资关联交易的进展情况,直至2023年年度报告才予以披露。

  *ST工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4条、第2.1.1条,《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2.1.1条、第2.2.4条、第2.2.5条,《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4条、第2.1.1条的规定。

  深交所希望*ST工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并提醒*ST工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以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10月28日,*ST工智发布2024年三季报。公司前三季*ST工智营业总收入为13.78亿元,较去年同报告期营业总收入减少8716.61万元,同比较去年同期下降5.95%。截至2024年9月30日,*ST工智归母净利润为1883.64万元,较去年同报告期归母净利润增加3977.13万元,实现2年连续上涨。截至2024年9月30日,*ST工智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为-1918.78万元,较去年同报告期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减少6191.66万元,同比较去年同期下降144.91%。

(文章来源:读创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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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公司热点|前期会计差错、交易进展披露不及时等多项违规,*ST工智收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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