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自媒体发布消息称,抖音电商去年GMV(商品交易总额)达2万多亿元,广告收入高达4000亿元。随后,名创优品创始人叶国富也在个人朋友圈引用了该则消息。
11月29日下午,抖音集团副总裁李亮在其今日头条的账号里回应上述关于抖音电商GMV和广告收入的信息。他表示,该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了解事实后叶先生删除了朋友圈(谣言)截图被有组织(地)大量转发,甚至一些行业人员包括叶先生也被误导跟进转发”。
李亮表示,在抖音的广告收入中,只有一部分来自电商业务,大部分收入来自非电商的信息流广告。“也不好直接与电商公司作这样的对比。这样混淆,很容易引发误解和对立情绪。”
时至今日,广告收入仍是各家头部互联网公司占比居前的“大头”收入,而传统电商平台该项业务也都存在维度差异,且增速正在放缓。
首先以阿里巴巴(BABA.US,股价86.59美元,市值2068.9亿美元)、拼多多(PDD.US,股价98.8美元,市值1372.1亿美元)这两家“电商三巨头”成员的广告收入为例,拼多多今年第三季度财报显示,以国内主站电商广告抽成为主的“在线营销服务及其他服务收入”实现营收493.51亿元,营收占比为49.7%,但该项营收的同比增速已连续两季度放缓;阿里发布的2025财年(2024年4月1日—2025年3月30日)二季度财报显示,报告期内,淘天集团的客户管理收入达703.64亿元,同比增长2%。
当传统电商平台的广告收入增速放缓,以直播带货“跨界”入局电商的巨头们承接了商家和品牌投来的关注和真金白银。例如,快手(01024.HK,股价48.2港元,市值2079.2亿港元)今年三季度的电商业务GMV达3342亿元,线上营销服务收入达176亿元,同比增长20.0%;据腾讯控股(00700.HK,股价398港元,市值36884亿港元)三季度财报,视频号、小程序及微信搜一搜广告库存需求强劲,带动营销服务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7%至300亿元。
而李亮在回应中提及的“大部分(广告)收入来自非电商的信息流广告”或与抖音对优质内容的一再强调有关。今年10月,抖音电商综合业务鲜食行业运营负责人王柠曾在活动中表示:“每个用户的(消费)需求是有限的,但是用户对于内容的需求是无限的。”
与此同时,李亮还在回应中公布了多个有关抖音电商的数据:过去一年,入驻抖音电商的新商家数量同比提升83%,直播带动销量提升57%。2024年“双11”大促中,平台275个品牌通过直播带货实现成交额过亿元。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