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国办:鼓励电商平台、经营者、配套服务商等各类主体做大做强 加快打造品牌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的意见。意见提出,推动数字订购贸易高质量发展。鼓励电商平台、经营者、配套服务商等各类主体做大做强,加快打造品牌。推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支持“跨境电商+产业带”发展。推进数字领域内外贸一体化。
(文章来源:新华社)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的意见。意见提出,推动数字订购贸易高质量发展。鼓励电商平台、经营者、配套服务商等各类主体做大做强,加快打造品牌。推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支持“跨境电商+产业带”发展。推进数字领域内外贸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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