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推广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跨关区退货监管模式
2024年11月27日 17:30
来源: 南方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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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财经11月27日电,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出口发展的公告。在北京、天津、大连、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合肥、福州、厦门、南昌、青岛、郑州、长沙、广州、深圳、黄埔、成都、乌鲁木齐海关等20个直属海关开展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跨关区退货监管模式试点。允许跨境电商零售出口(9610模式)退货商品跨直属关区退货,退货商品应当退至开展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业务的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开展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跨关区退货业务的企业应规范经营,具备企业生产作业系统数据并向海关开放或与海关信息化系统对接。

(文章来源:南方财经网)

文章来源:南方财经网 责任编辑:10
原标题:海关总署:推广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跨关区退货监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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