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出台新形势下招商引资“新政”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王凯丰)11月22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官网发布《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招商引资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围绕构建招商新格局、重塑招商新模式、完善政策新体系、强化招商新支撑等四方面提出了20条具体指导意见,加快构建高水平招商引资新模式。
《意见》提出,创新资本招商,推动和支持设立创投基金、赣商发展基金等市场化基金,吸引各类基金集聚,为优强项目提供基金支持。强化省市县三级产业引导基金“以投促引”“招投联动”“投孵结合”,推动产业基金投早、投小、投新,形成“资本+产业”“链主+基金”投资合力。开展基金招商伙伴专项行动,加强与国内头部基金机构对接合作,拓宽资金募集渠道。
《意见》强调,完善招商工作体系,强化开发区招商功能,完善招商网络。鼓励开发区成立招商公司、产业投资公司,推行“政府+公司+专业机构”联动招商;依托境内外商协会、专业机构、中资驻外分支机构,招募“投资江西”全球合作伙伴,构建触达全球的招商网络;形成“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同、各类主体联动、园区承接落地”的招商工作新格局。
同时,强化省级统筹,积极防止重大项目招引“内卷”、无序竞争。各地新启动合同投资额30亿元以上的重大招商项目,在5个工作日内向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江西省商务厅等主管部门报备。优化全省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的招商引资指标,细化激励措施,注重引资质效。
《意见》要求,规范地方违规实施财政奖补、税费优惠、土地优惠及违规举债、过度配置资源等招商引资不当行为,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妥善处理存量。依法公开招商政策事项清单,优化政策兑现流程,推动政策应享尽享、落地见效。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