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江材料及相关人员因信息披露违规遭江苏证监局警示
财中社11月21日电沪江材料(870204)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指出,公司及其董事长章育骏、董事会秘书詹璇、财务负责人孙斯兰因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被江苏证监局出具警示函。具体违规行为包括未及时赎回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以及未按规定披露现金管理进展。
公司在2022年3月4日召开董事会并通过了使用不超过1.0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议,然而在决议有效期届满后,未及时处理相关理财产品,导致违反相关监管规定。江苏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且不存在因本次处罚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将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升合规意识,确保信息披露质量,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024年前三季度,沪江材料实现收入2.21亿元,归母净利润2214万元。
(文章来源:财中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