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燃气控股股东所持54.63%股份已质押
财中社11月4日电蓝天燃气(605368)发布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控股股东蓝天集团持有公司3.06亿股,占总股本的42.84%。本次解除质押后,蓝天集团累计质押1.67亿股,占其持有股份的54.62%,占公司总股本的23.40%。实际控制人李新华持有的股份质押数量为4676万股,蓝天集团与李新华累计质押2.14亿股,占合计持股的60.63%,占公司总股本的29.94%。
蓝天集团于2024年10月31日解除质押5739万股,解除比例为其持股的18.74%,占公司总股本的8.03%。同时,蓝天集团将6116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中原银行。截止公告日,控股股东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为81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45%,对应融资额为6.3亿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为1.21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93%,对应融资额为10.18亿元。蓝天集团的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及主营业务。
2024年前三季度,蓝天燃气实现收入35.81亿元,归母净利润4.52亿元。
(文章来源:财中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