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是全国首部围绕“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全过程创新链谋篇布局的地方科创立法。近年来,广东持续推进科技创新强省、人才强省建设,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上取得新突破。
广州也持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基础研究领域,广州积极引进大院、大所、大装置、大平台,逐步构建“2+2+N”科技创新平台体系,目前已汇集27个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有力支撑广州区域创新体系。广州还实施基础研究人才“启航”“续航”“领航”计划,预计连续5年总投入约10亿元,支持超6000名青年博士人才留穗发展。
广州不断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增长至1.3万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达2.1万家,双创历史新高。
目前,广州正在建立以科技金融为主线的市场化企业支持体系。科创母基金已落地34只子基金,实缴到位234亿元,撬动放大社会资本8.60倍。科技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以3.36亿元的财政资金补偿,引导银行累计为超1.18万家科技企业放款突破1000亿元。
广州构建成果转化“1+N”政策体系,并不断强化重大创新平台的成果转化导向,2023年15家在建合作共建新型研发机构开展企业技术服务335项,金额4.73亿元;已设立孵化基金12支,投资企业19家;累计创办企业137家,其中高新技术企业19家、科技型中小企业59家。
接下来,广州将持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广州实践提供有力支撑。
(文章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