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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梅雁:广发证券案举行证据交换 - 东方财富网

ST梅雁:广发证券案举行证据交换

www.eastmoney.com   2009-10-23 10:33   向南   证券时报


  注:为提高实战参考价值,以上图片动态行情实时生成,便于观测该股最新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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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梅雁(600868)(进入该股吧新版行情)10月22日接到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的书面通知,告知接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举行证据交换”的电话通知,就公司与深圳吉富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发证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定于2009年11月5日上午9:00在最高人民法院进行证据交换和质证,要求双方当事人提交与该案相关的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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