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尔:重启股权激励计划 - 东方财富网
青岛海尔:重启股权激励计划
青岛海尔(600690)(进入该股吧,新版行情)重新启动股权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5月12日审议通过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拟授予激励对象1771万份股票期权,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计划有效期内按照预先确定的价格购买1股青岛海尔股票的权利,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首期激励对象包括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子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49 人。
股权激励草案显示,青岛海尔首期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所涉及的股票总数为1771万股,占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32%。此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0.88元。该行权价格在草案披露前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10.65元和前30个交易日内的平均收盘价10.13元这两个价格的较高者基础上上浮0.23元。
行权安排方面,此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五年。激励对象可在股票期权自授予日起12个月且2009年年度报告公告后,在计划规定的可行权日按获授的股票期权总量的10%、20%、30%、40%分四期行权。此计划的行权日所在的会计年度中,对公司财务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在四个行权期,业绩指标要求前一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同时以2008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固定基数,公司2009年度到2012年度经审计净利润分别较2008年复合增长率达到或超过18%。
青岛海尔表示,激励对象行使股票期权的资金全部以自筹方式解决。青岛海尔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使股票期权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青岛海尔承诺,自披露此计划草案至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30日内,公司不进行增发新股、资产注入、发行可转换债券等重大事项。
青岛海尔曾于2006年12月22日审议通过并公布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后因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条件发生变化,2008年8月21日董事会取消了该草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