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天一科(000908)今日公告,公司日前收到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书》及相关法律文书,4名投资者起诉公司虚假陈述,要求赔偿其经济损失合计78,429元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同时申请将公司相关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追加为被告。
公告称,陈剑平、彭爱辉、黄澍川和张庆等4名投资者依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有关内容,以虚假证券信息纠纷为案由,分别向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赔偿其经济损失合计78,429元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同时申请将公司相关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追加为被告。
湖南省长沙市中院已于9月12日送达《受理(应诉)通知书》,公司已采取必要措施积极应诉。S天一科表示,由于在诉讼时效届满之前,不排除有其他投资者起诉的可能性。据相关律师事务所消息,还有40多位S天一科受损投资者资料尚在整理之中。截至公告之日,公司累计涉诉金额为28,078,429元(本金)。
根据S天一科2005年10月13日发布的公告,公司因虚假披露2003年年度和2004年半年度报告以及隐瞒重大事项而未披露,公司及部分董事被证监会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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