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北(000421)今日公告称,公司接到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裁定,嘉万投资(北中国)有限公司将名下对赛德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享有的20.01%股权过户至南京中北名下,作为南京万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占用资金的成本补偿。该补偿预计对公司2007中期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因2005年发生的资金被违规侵占事件给公司带来了巨大影响和损失,公司与南京万众企业及嘉万北就资金占用成本达成相关补偿协议,约定南京万众企业就资金占用给予公司4.97亿元成本补偿,付款截止期限为2007年5月25日。嘉万北承诺如南京万众企业到期不能还款,愿意以其所持赛德中国20.01%股权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由于南京万众企业未能按期履行补偿约定,故建邺区法院做此裁决。
嘉万北系拥有赛德中国51%的股权,赛德中国拥有所投资唐山电厂60%的股份。截至去年底,赛德中国净资产33,206,005美元。裁定之前,嘉万北和南京中北分别持有赛德中国51%和49%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赛德中国69.01%的股权而成为其控股股东。
该笔股权对应的唐山电厂的股权为12%,价值合计4970.81万元。唐山电厂主要生产和销售电力及热能,截至去年底主营业务收入为3.32亿元,净利润为5391.24万元,净资产收益率12.63%。目前赛德中国持有其60%股份。
由于南京万众已于2006年12月31日前全部清偿完所占用公司资金,因此上述补偿将作为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计入上半年经营利润计4970.81万元,预计对公司2007中期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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